返回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要火(第4/5页)  我的丹火吞了系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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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眸专注地看着手上的花糕。

    好在下面的回复中并没有什么过分留言,大部分都在跪舔颜值,还有求地址的,后来有人爆出了他们的围脖地址,这大概就是粉丝上涨的原因。

    “先不要告诉林初。”其实这种情况林夕一点都不意外,林初长得这么可爱,被人偷拍很正常,只不过还是得处理一下。

    她私聊了脖主,希望对方能撤下这张照片,这照片虽然带动一定热度,但林初显然不会喜欢这样,经过这几天的努力,好不容易他不那么害怕人了,在这节骨眼上可不能出岔子,到时候他拒绝再出门可就不妙了。

    “好的,我知道了。”灼冉有点后怕,原本它的确是想发林初看看,后来觉得还是先告诉夕夕一声比较好,还好没发。

    脖主在线,收到林夕的联络后,马上把围脖删了,并和林夕以及林初道了歉,表示自己没有恶意,不是故意偷拍的,同时新发了一条围脖。

    “对不起,没经过小帅哥的同意就发了照片,大家可以去他家买花糕啦,超级好吃,和小帅哥的颜值成正比[比心][比心]。”

    对方态度还是不错的,事情也顺利解决了,为了防止再次碰到这种事情,林夕觉得还是得防患于未然。

    她上掏宝试着搜了搜,还真搜到了她想要的衣服,果断下单买了一件。

    因为是同城的,吃完晚饭不久衣服就到了,林夕把它拿进来,对着林初说道:“林初,我给你买了件新衣服。”

    林初从花盆里冒了出来,疑惑地问:“不是刚买过。”

    “这个不一样。”林夕说着拆开包装从里面拿出来,展开,这是一件白色的T恤衫,上面印着几个醒目的大字“谢绝拍照”,下面还跟着一行小字“爱我请默默欣赏”。

    林初:“……我拒绝。”

    林夕看了一眼衣服:“我觉得挺好的啊。”

    最后林初还是没穿这件衣服,翌日清晨,穿上另外一件新买的衣服出了门。

    林夕可惜地把衣服放在了一边,也不知道以后有没有用得上的机会。

    今天她依旧和蒋芸卉他们一起去卖早餐,与柳树约好的时间是中午,她决定过会提早一点吃午饭,然后就去学校和它碰面。

    卖完早餐回家不久,林夕接到了个电话。

    “你好,你的快递到了,我送上门还是你过来拿一下?”

    林夕不记得自己买过什么东西,唯一可能的应该就是那个灵师的证书了,就是比预想中要快了些,这才过了一天不到。

    她说道:“你送上来吧,九栋四楼。”

    对方爽快地回道:“好的,十分钟左右到。”

    算着时间差不多,林夕走到门口开了门,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快递员拿着一份文件上来:“你好,是林夕女士吗?”

    “是我。”林夕觉得他身上的工作服有点眼熟,等看到logo后,顿时想了起来,这不就是上次去找月白的时候,看到的那家快递公司吗?

    果然也是这边的,看来以后的糕点甚至是灵符花糕都可以交给他们公司来寄。

    林夕签了名,和对方说了声谢谢就回到了客厅,坐在沙发上拆开包装。

    见她拿了文件包装的快递回来,蒋芸卉也猜到可能是证书,好奇地走过来看了看。

    另外那头的红彤也忍不住挪了过来——虽然它比较矮看不到沙发上的事,但这不妨碍它凑热闹。

    他们猜得没错,到的的确是证书,可能是最近考证的灵师比较少,所以效率就快了些。

    林夕拆开包装,很快拿出一本金灿灿的证书,用的还是会反光的那种材料,差点闪了她们的眼睛。

    蒋芸卉:“……还挺有个性的。”

    无力吐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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