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正式开镜,这第一场戏是在一家快餐店内。
林森外号木头,和邵带妹--哨子隔桌而坐,林森小口的吸着饮料,目光溜溜的盯着从身旁经过的一个女孩儿。
饰演林森的演员名叫刘越,是魏正华推荐的,前年从明海学院毕业,可一直没找到什么正经的上戏机会。
不过要说刘越的条件还真不算差,颜值中等偏上,身材偏瘦,但也算板顺条正,至于演技方面,基础很扎实,他当年在学校是魏正华很看好的一个学生,专业课方面都是名列前茅。
综合来说,刘越各方面都不错,可也只是不错,并没有哪一点尤其突出,整个人乍一看也很难给人特别的感觉,正因为如此,毕业了两年,也蹉跎了两年。
让刘越饰演林森,李良也是仔细考察过的。
林森这个角色前期并不难演,说穿了就是卖傻,可在经历过一系列事情后,拘谨,束缚的妈宝男会逐渐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这种转变,内心的活动,都不是台词来体现,细节处的功夫都需要通过眼神来演绎,表演空间是很大的,刘越在李良手上试了三场戏,李良最终才决定给他这个机会。
说回现场,李良坐在监视器后看着画面中的刘越,只见他双手握着玻璃汽水瓶,微微低着头,小眼睛不断瞟向旁边,那里坐着他暗恋了一个月的女孩儿。
刘越通过肢体语言和眼神,把林森一开始的形象立的很稳,特别是配上他略显阴柔的气质和左耳打的耳钉,一个有些娘的怂包蛋形象跃然于荧幕之中。
随着镜头偏转,李良的目光投向了庄洋,这家伙正在胡吃海塞,一边吃一边道:“木头,你看这鱼。”
‘林森’扒了口饭,道:“你明明知道我不吃鱼的。”
“对啊,我知道啊,所以我说让你看看。”
‘哨子’夹起一块鱼来,继续道:“你知道什么叫幸福不?”
说着,‘哨子’作势将鱼要往‘林森’碗里夹去,吓得林森往后一躲,‘哨子’嘿嘿一笑,然后把一大块鱼肉塞进嘴里,嘬的津津有味,一脸满足道:“这就叫幸福。”
“恶心死了。”
‘林森’一脸嫌弃。
开头这一段看似都是废话,实则是通过镜头传递给观众一个信息,‘哨子’其实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对于幸福的理解也很简单,这是他的本初,后面的外在表现只是生活将他磋磨至此,而又可以对照他在最后做出的改变。
《杀不死》就是这样一部戏,从一开始埋下根根伏线,李良喜欢的也是这一点,或许这部剧受限于小成本制作,没法取得更大的成就,可李良觉得这依旧是一部可以让自己即赚钱,又给观众带去一些意义的戏。
埋下‘哨子’的人设初心这根伏线后,自然要对应到林森身上。
‘林森’忍不住又去看旁边的女孩儿,‘哨子’瞄了一眼道:“你说你一gay,你老盯人姑娘看什么?”
“我怎么又成gay了?”
‘林森’虽然怂,虽然有点娘气,但他是纯正直男,当然不会承认。
‘哨子’却一指他左耳的耳钉,‘林森’一脸‘你这不是找茬’的样子,道:“人家是右耳,我是左耳好不好?
‘哨子’胡搅蛮缠道:“从我这边看它就是右啊。”
林森极其无语道:“你这人怎么这么没溜啊?不跟你说了,小时候身体不好,我爸给我打的。”
两个主角关于这耳钉扯了一通,其实也是牵出了林森人设伏线,他为何是这样的性格,他成长于什么样的家庭,从这个耳钉都会一一展开。
当然,除开伏线外,也初步展现出两位主角的部分性格,哨子嘴毒,各种挖苦嘲讽,林森嘴笨,但也不见多生气。
等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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