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魁祸首悠哉悠哉地走进来,假惺惺地问她:“要不我们换一家店?”
温蒂妮假笑着说:“不要,我谢谢你哦。”这家烧烤店生意这么好肯定是有理由的,作为一个吃货,她怎么能为了面子那个婊砸抛弃美食。
男人彬彬有礼地微微点头,“不客气。”
温蒂妮:“……”我要打死这块巧克力馅儿的夹心饼干!
“点菜吧,亲爱的布鲁斯·韦恩先生。”温蒂妮咬着牙,乖顺地笑着,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从牙缝里蹦出来。
布鲁斯把菜单放到她面前,“想吃什么?我去给你拿。”
“我要吃猪肋骨、牛排、鸡翅、鸡柳、土豆!多抹点辣椒酱!”
按照道理来说,美国人的口味应该是偏甜的,对大多数美国人而言,唯有甜食才是吃货的挚爱!温蒂妮以前也是这么觉得的,直到她去了中国,才由衷地觉得,以前的自己简直就是个毒唯,麻辣和酸甜都是人生至宝!她要雨露均沾!
布鲁斯:“……”除了土豆,全是荤的。
这么吃你居然不长胖?真是不科学。
布鲁斯无语地看了她一眼,“等着。”
说罢,便去前面拿烧烤。
等烧烤烤好端上桌,温蒂妮戴上塑料手套,迫不及待地伸手去抓,布鲁斯看得眉头直跳,差点没忍住伸出手去打她,颇为头疼地说:“你别直接上手,烫。要不我去给你拿刀叉。”
温蒂妮手里抓着一根猪肋骨,义正言辞:“吃猪肋骨这种骨头大的肉,拿手啃才是王道!用刀叉是破坏它的美味!还有,你能不能不要说话了?食不言是对美食的尊重。”
她相当不客气地说。
布鲁斯:“……”行行行,你是吃货你有理。
温蒂妮是少有的能时常让布鲁斯感到无可奈何的人之一,另一个人是阿福。
打是不可能的,布鲁斯觉得,可能就连他说话时语气重点他们都会不乐意,更别说打了。
想想都脑阔疼。
温蒂妮才不知道竹马在头疼什么呢,在美食面前,她压根不关心别的。
这块猪肋骨是加上调料后由果木炭熏制的,色泽诱人,肋排上的肉肉质细腻,鲜嫩多汁,闻起来就很香了,吃起来更是惊艳。
哇塞,她发现了宝藏了诶,她要把这家烧烤店买下来!
好幸福~
对于一个吃货来说,再也没有发现美食更让他们觉得幸福的事了。
同理可得,于他们而言,在享受美食的时候被人打扰,是一件不幸福的事情。
俗话说得好,毁人幸福,天打雷劈。
当枪声响起的那一刻,温蒂妮下意识地护住了盘中的烤肉,朝那些遭雷劈的人看去。
那些人端着枪,身上统一纹着纹身,统一得像一条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批量货,他们带着面罩,看不见脸,凶神恶煞的,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
根据温蒂妮对哥谭人尿性的了解,他们多半是来抢劫的,抢劫的一般都在白天出没,因为白天碰到蝙蝠侠的几率些。
不过他们的目标不是这家烧烤店,而是烧烤店对面的银行。
那些人放了一枪之后,便井然有序地进了银行,留下几个望风的,跟门神一样杵在银行门口。
烧烤店里的客人透过店内的大面积玻璃心往银行看了一眼,便事不关己地继续吃东西了,依旧说说笑笑的。
温蒂妮垂着眸,将手中的猪肋骨啃干净后,“咚”的一声将骨头扔在桌上,然后倏然起身,走出座位,布鲁斯连忙拉住她,“别冲动。”
温蒂妮回过身,平静地看着他,吐字清晰:“放手。我只是想去拿瓶果汁。”
布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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