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二、胭脂(第2/3页)  大侠闯西夏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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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胭脂是一匹赤兔马,往利公主的爱马,有着名贵的血统,通体毛红,日行千里,而且非常通晓人性,深得公主宠爱。叶另刚刚在胭脂的马厩里精心守护了两天一夜,终于让难产的胭脂平安地诞下了双胞胎。这匹叫胭脂的宝马,总算在鬼门关前转了一圈之后,侥幸地渡过了一劫,母子仨都平安地活了下来。之前叶另正是因此累得几尽虚脱,躲到这草垛顶上合上眼就睡了。而一直担心着胭脂安危的往利公主,获悉爱马平安的喜迅之后,就连忙去向这位“马见欢”叶郎中道谢,结果找了半天,才在草垛上头发现了叶另。

    叶另恍生大悟,心说:“哦,原来那匹宝马叫胭脂,是公主的御驾。”难怪尊贵的往利乌云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原来自己奋战了两天救下的马儿竟然是公主的爱驹。

    叶另拱手道贺:“胭脂吉马天相,又有公主皇福庇佑,自然会平安渡劫。恭喜公主又添两匹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名贵的血统,生下的后代也一定是名贵的血统。胭脂顺利产下双胞胎,瞬间又为往利部族平添了两匹千金难求的千里马,难怪往利乌云悲喜交集、感激得都快成了泪人儿了。

    这个时代,马是紧俏又昂贵的商品,而赤兔这种宝马更是千金不易的珍禽异兽。草原虽然种不出水稻,养不了桑蚕,织不了锦绣丝绸,但是,赠予了草原族人马匹和育马的本领。数百年来,党项人和汉人就是这样,各自发挥自己的长处,然后交换生活所需,共同的繁衍着各自的文化和民族。

    叶另的医术,让往利乌云夸目相看。她噙起泪花,美目再次在叶另脸上停留,正色道:“叶先生,这次为我往利部立了大功一件,叶先生想要什么赏赐,可向本公主提出,钱财、羊牛,都无妨。”

    叶另想了一下,小心地说:“如果公主同意,请赐叶另一升白米,小包青盐吧,这些已经足够酬劳了。”

    一个汉族少年,能够在这片草原上活下来,确实是需要一些过人的觉悟的。叶另请赏的这些东西,刚好能填满他的随身搭袋。这个搭袋,缝缝补补,不知加添了多少布头,才不至于有破洞。就这个唯一的随身袋子,也是脏乎乎的,它要是掉在地上,就是老鼠见了,可能也懒得去咬。可是就这一搭袋的口粮,在叶另心里比什么金银牛羊都有价值的多了,这就是叶另过人的觉悟。

    平日里,叶另治好一匹马,能换到一锅稀饭米粥就算很多了,草原的牧民也没有多余的钱财支付叶另,温饱对于奔走在草原上的一个汉家小男孩来说,是头等大事。对于四处飘泊、单薄体瘦的叶另来说,盐粮的确才是最好的礼物。什么金钱牛羊,对叶另而言,这些只不过是会招来血光之灾的贵重物品,并不是他有能力去拥有的东西。

    一搭袋的口粮,能帮助叶另走到下一个牧区,找到下一个雇主;金银牛羊,却可能让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卑微少年见不到第二天初升的太阳。叶另已深谙这样的生存之道。一只老鼠,咬着一粒花生,别人可能不会理会它;一只老鼠,咬着钱财金银跑过,无论谁见了,都会打死它,把财物抢到手。叶另知道自己,就是这只老鼠。

    往利乌云瞪大了一双美目,像看着一头怪物一样看着叶另,然后格格地笑了起来,眼前这个傻子金银牛羊不要,反而只提出要谷米青盐,真是可笑。

    她笑了半晌好不容易才喘过气来,香肩乱颤地对叶另说:“好吧,准奏。另外多加两个馒头馍馍好不好。哈哈哈”然后,又弯下腰笑了起来,一头细辫上的银饰片哗啦啦作响,浑身散发着阵阵醉人的清香。这颗“草原上的明珠”突然快乐地发现,跟前这个男孩竟然也和她一样,完全地无视财宝金银!这种感觉,让乌云感到很投缘。

    只是她没想过,她无视钱财,是因为她富有,她拥有上百万数的马匹骆驼,无数的牛羊牲口,钱银在她的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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