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四章 自由而又奔放的种族(第1/3页)  法斯塔亚传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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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脚踏碎面前的一个骷髅,一边看着死气沉沉的比霍尔城,一边呼吸着弥漫着淡淡腐蚀气息的空气,走在街上的兽人大酋长格里姆格铁皮愤怒的说道:

    “这群膈应人的玩意儿,老是霍霍掉所有的大屁股娘们,害的俺现在浑身不得劲。”

    回应格里姆格的,是一个披着东方式白袍的哥布林,羽扇纶巾的他嘲笑道:

    “就你那螺丝钉,随便找个螺母凑活凑活得了,还想要个人类老娘们。”

    “本来俺在诅咒荒野呆的老舒坦了,还不是你搞出个劳什子神谕来,骗得俺们来到这完犊子的鬼地方,打这些完犊子的鬼玩意儿,最完犊子的是你还不觉得我们正在完犊子!”

    “消消火,俺是寻思着反正你也在部落无敌了,不如来这边打打秋风,指不定遇到尿性的对手,能跟你划拉两下。”

    “你可拉倒吧,你看看这些瘦了吧唧的骨头架子,哪个能吃俺一板斧?”

    将手中的传奇怒涌、血勇分别扛在两肩上,格里姆格昂首阔步的巡视着自己新征服的领土。

    和部落的大多数兽人一样,格里姆格诞生在黑兽人部落的繁殖坑中——黑兽人,一个据说是有着恶魔血脉的强壮兽人支脉。

    虽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兽人,可是从来没有人能够解释这个一样是爹生妈养的兽人,为什么会生来便如此强大。

    远超于一般黑兽人的强大,格里姆格的体型甚至达到了三米——无论是高度,还是宽度。而他钢筋铁骨般的身体强度,则为其赢得了铁皮的称号。

    和其与生俱来的强大力量相对应的,是格里姆格那同样无可比拟的战斗欲望。即使是在以好战而闻名的兽人中,也从未出现过一个拥有如此强烈好战欲的兽人。

    一天没仗可打,他就会用自己那几乎被累累伤疤掩盖的独眼死盯着身边的跟班,找茬把他们骂得狗血淋头;两天没仗可打,任何走近它身旁的倒霉哥布林都难逃一死;要是这样到了第三天,整支绿皮军队都要有祸了。

    十二岁那年,格里姆格就扭下了上一任酋长的头颅,并将其挂在自己的腰间,带领着自己的黑兽人部落,踏上了征服诅咒荒原的征途。

    三个月后,格里姆格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酋长宝座,一个由无数个部落酋长的尸骸所堆积而成的白骨宝座。

    然后,他将心爱的白骨宝座架在了战猪王那宽厚的脊背之上,继续着自己的征服之旅。此时,拥兵百万的他悍然已经成为了诅咒荒野的最强酋长。

    半年后,格里姆格遇到了第一个让他很感兴趣的家伙。看着这个自己送上门来的,自称是赤地部落大萨满的哥布林,格里姆格有些开心的说道:

    “喂,你以后就是俺的弟啦!不乐意的话请反映给投诉受理部。顺便一提,投诉受理部就是俺的这两把大斧。”

    看着那两把散发着猩红雾气的巨大战斧,诸葛布林欣然带领着赤地部族加入了格里姆格的大军,并当众宣布格里姆格为深渊战神、兽人之神格乌什的神选者。

    至于格里姆格为什么没有选择一斧子砍下这个其貌不扬的绿皮先知,其主要原因只是因为这个叫做诸葛布林的家伙居然操着和自己一样的口音。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虽然两人来自两个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部落,可这完全不影响两人迅速升温的兄弟情义。

    各取所需,芝麻看绿豆之下,两人很快就结拜成了兄弟。当然,大哥自然是被诸葛布林谦虚的让给了力量更占上风的格里姆格。

    随着精通巫术的赤地部落的大量萨满的加入,格里姆格的大军补足了最后一块短板。

    是的,兽人喜欢内斗。但相比之下,兽人们还是更加崇拜强者,尤其是崇拜格里姆格这样堪称无敌的强者,诅咒荒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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