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鱼行尚有数十步远,众人已闻到了鱼腥味,好在只是腥,并不臭,鱼铺内应该是以木缸养了活鱼。
闫寸冲身后的不良人摆摆手,几人会意,四散开来。
不多时有不良人回来,低声汇报:“已查看了鱼行四周,明面上仅有一处正门,并无其它出口,跟西市管署留存的房契画本一致。”
“武侯撒出去了吗?”闫寸问道。
“撒出去了,所有通往鱼行的路,均有武侯把守,若有人要逃离这片区域,定会被发现,不过……”回话的不良人不满地撇撇嘴,“他们能在岗位上坚守多久,会不会偷偷溜号,可说不好,我看这帮人实在……不行。”
“那咱们就麻利些,别让人家等到不耐烦,”闫寸道:“你们在这儿等着,我去探探底。”
说完,他悄悄莫上前去。
此刻,鱼行及周围店铺均上了严严实实的门板,一点灯光都没有。
闫寸走到近前,将耳朵贴在门板上听了片刻,没声音,他抬手拍门。
拍了十来下,闫寸焦急道:“老板行行好,家中病人只剩最后一口气,想吃口鱼。”
“不能等等?”
“死人可等不了。”
一弹指后,一扇门板开了道缝儿,一双眼睛谨慎地打量着闫寸,又向他身后的黑暗中张望一番。
借着月光,闫寸也看清了那张脸。那是个三十余岁的汉子,皮肤苍白——因为在水里讨生活,而被泡出来的白。他的肩膀宽厚,手臂粗壮,倒很符合渔家特征。
“进来说。”白面汉子闪身,让出只能容一人通过的位置。
闫寸进屋。
“兄弟想买哪种鱼?”白面汉子问道。
他很谨慎,纵然闫寸已答对了暗号,还要再试探一番。
屋内实在太黑,闫寸只能隐约看到进门不远处的一张木桌。他闯到木桌旁,坐下,答道:“我找一条小鱼。”
在穷奇,杀人的买卖被称为“大鱼”,兜售消息则是“小鱼”。
“哦?”
闫寸继续道:“今日有穷奇的人进卢府,取了卢从简性命,我要知道是谁花钱雇你们的。”
噌碐——
白面汉子拔了刀,那是一把杀鱼用的棱刀,其上有放血槽,在黑暗中寒光闪闪。
“兄弟来错地方了,”白面汉子道:“此番怕是有去无回啊。”
谁都知道,透露雇主信息乃是此行大忌,穷奇之所以能屹立不倒,正是因为守规矩讲信用。
闫寸这样大喇喇地打听雇主信息,在白面汉子眼中,他已是个死人了。
“紧张什么,”闫寸伸出一根手指,拨开快话的女人。
一个年近三十的女人。
她坐在养鱼的木桶边沿,浑身都被鱼皮服裹得严严实实,紧身的鱼皮服凸显身材,因此她反倒比院阁内衣着暴露的女子更吸引人。
她的眼角有鱼尾纹,但不会有人因此就将她划拨出“美女”的行列。相反,正因岁月的沉淀,她目光中的从容镇定绝不是普通女子能比拟的,这更使她显得神圣不可侵犯。
是老爹。
一个女人却起了个比男人还要男人的诨号。闫寸从那被捕刺客口中听到这样的事,是不信的,现在见到真人,他信了。这女人身上统领大局的风范,是模仿不来的。
无论她的诨号是老爹还是老娘,她就是穷奇在长安的首领。
见到她,任务就算完成了一小半,但闫寸不敢掉以轻心。
女人伸手在木桶内撩了一把水,饶有兴致地打量着闫寸。她轻笑一声,开口道:“看来我们之前出售的阎罗画像,还挺神似。”
闫寸被这女人逗乐了,“你们还卖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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