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不可收拾(第2/5页)  春秋英雄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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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来抓我,我肯定是配合喽——我又没做错。

    可警察不听,审讯殴打。

    我怎么办,三木之下,何所不求,与其被打的半生不死认罪,不如早些认了,可认了就要死刑啊。

    那就只能先认罪,等到了法庭就翻供,找出被殴打的证据,要求法庭给自己个公道。

    可事实上,这么做后,大概率会被警察抓回去,打一顿回笼棍。

    法院和警察不同部门,却关系颇深,劝几句可以,为了你跟对方闹翻,为你还公道,你以为你是谁啊,历史白学了,中国三千年才有几个为民请命,不惜不讲人情世故的官员。

    算来算去,跑了呢?

    那不就是不打自招嘛,不杀人你为什么要跑。

    现实中,以我的能力,是很难破解此类困局的,那么无所不能的小说中呢?

    有一个情节,主角很有势力,到一地办事,被当地警察人带走,打了半死。牵扯到政治斗争,警察威胁他招供,不从就打断他双腿,还要告他袭警。

    主角心都凉了,后悔自己竟然来了,想着鱼死网破的拼一把。

    小说进行到这里,主角自己已经途穷了。他若反抗,最大概率是死,或者生不如死。

    换种说法,就算他是无辜的,警察对他用刑,他激愤之下夺枪杀人,挟持人质,要求谈判。

    然而事情性质已经变了,警察可以名正言顺的说他暴力抗法,就地枪毙,程序上没有一点错。

    想要合法,只能默默承受,不要寻求在不讲理的地方谋求公正,要从讲理的地方获取。

    随后,主角背后的人来了,嚣张非常,用特权压住了警察,我也是合法程序,于是将人带走。

    这是最完美的解决方案。

    刘据不畏惧什么合法程序,因为他本身就是制定程序的哪一类,合不合法,得看他们怎么定义。

    李世民玄武门政变,合不合法?

    李世民杀了李建成、李元吉一家,合不合法?

    他以秦王的身份,逼宫,合不合法?

    魏征作为太子谋士,被抓进监狱后,不指责李世民不合法,却甘心为李世民效劳,那是他识时务。

    方孝孺呢?

    燕王朱棣说,陛下失踪,我要监国,麻烦你写封诏书,说明情况,你是陛下亲信,大家都信你。

    方孝孺说,陛下失踪,陛下的儿子还在。

    朱棣:治国要大人。

    方孝孺:陛下的弟弟还在。

    朱:你写不写?

    方:不写。

    于是方孝孺被杀,诛灭十族。

    按照传统说法,天下有德者居之。可朱棣这位有德者,将反对自己的人割了耳朵,煮熟了给人家吃,还问好不好吃,可还成为了明君。

    当李世民、朱棣掌控大局的时候,他们的行为已经具备合法性,与这种合法性为敌,下场可想而知。

    桀纣之所以灭亡,不仅是残暴,而是他们失败了。如果他们成功了,儒家典籍里,商汤、周武便成了乱臣贼子,桀纣顶多是灵帝、厉王等角色,如此而已。

    刘据很有觉悟,凡事要做,那就不要顾虑太多了,赢了,一切都有,输了,一败涂地。

    江充,只不过是政治势力交锋的玩偶,好比上甘岭只是一个小丘陵,却如此有名,因为在这里挡住了美军的狂轰滥炸,宣传需要,于是广为流传。

    战争过后,上甘岭顶多当个旅游景点,还会成为首都不成?

    杀了江充,刘据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控长安,把控长安就要有兵,为此刘据跑到了皇宫。

    刘彻不在长安,卫子夫是皇后,刘据进宫谁敢阻拦。

    刘据告知自己母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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