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霍南恒终于点了头。一则,他情知凌鹰伤重,若没有数月的静养,是不会恢复如初的。再则,他对于截杀常欢很有信心,认定已立于不败之地。
顺江而下十余里,已到龙湾之处。此处是长江的一处浅滩。当年,洪武皇帝曾率军,击溃江南的陈友谅,奠定了胜局。
而今,常欢两人不知该去往何处,便只得顺江岸南下。这一路,便走到了龙湾。
龙湾浅滩,正有船只停靠。林笑快步过去,向着船上招了招手,却是船上霎时间亮起了灯火,好似早已见到了他们。
“有船!我们坐着船,顺江南下吧!”
“也好!”常欢道。而今,他们只有浪迹天涯了。
撇下家人、亲眷去浪迹天涯,是一种无奈。但有时候,这也是一种幸运。若非凌鹰力战朝廷高手,他们早已死在了京城,哪里还有这浪迹天涯的福气?
能活着,便是一种福气。人世间最大的福气。
常欢在想着凌鹰,在惦记着师父那里的情形如何。真不知这一走,日后他们是否还有相见的机会。
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之后便是永别。
这时候,林笑已经快步走到了江边。他很开心的样子。林笑本就是一个浪子,没有家的概念。浪迹江湖,他仍旧是他,而且身边还多了常欢这个朋友。所以他比常欢要看得开。
“船家,我们两位!”
船家倚靠在船帮,头上盖着一个竹编的凉帽,好似在打盹。
“常欢,你快些!”林笑回身喊道。却是这一声喊,也让心事重重的常欢回过了神。
常欢大声道:“心!”
一道剑锋,剑刃上涂抹成黑色,夜色下毫不起眼。而且这一剑上不带有任何杀机。没有危险,便会让人忘却了防备,而成为世界上最危险的东西!
这一道黝黑的剑光,正是从船家的手中发出,而刺向林笑的后腰处。
听到常欢的喊声,林笑虽不知其意,却是身形移动,向着常欢那里而去。而其身后这一剑也因此未能深入,只刺破了林笑的皮肤半寸。
受了伤,林笑乍惊,身子一跃而起。可这时候,江面上,乃至是龙湾四周,都已满是火光。霎时间,空荡荡的龙湾好似被火光填满。火光下,更是道道黑影晃动。
他们已经被包围了!
那船家站起身,一手持剑,一手摘掉了头上的帽子。正是霍逸轩!
刚刚那一手,便是九华山的无形剑诀。只不过,霍逸轩修为尚浅,能将剑锋上的杀机隐于无形,却非是真正的隐去剑身。所以他才将剑身涂黑,借以隐藏。
不想,常欢离着还远,夜色下的目光却如鹰般锐利,已看到了那黝黑的剑光。
这常欢,的确难对付!他虽如此想,可心中杀常欢之心更胜。一则,也是要为霍长卿报仇。再则,也是这常欢的名头在年轻一代之中太盛,他要证明自己比常欢强!
同为年轻人,又都是江湖人,自然有攀比之心。况且,在江湖上争的便是一个长短、一个名头。名头便等于财富、地位。若他能杀了常欢,日后九华山上便是他当家了!
他想的很远,却唯独没有想过会失败。他也不认为自己会失败。他对自己有信心,就如霍南恒对他同样有信心。
四下里,火光围拢过来。其中打着火把的,都是九华山弟子。而另有一些,则是江湖之中的年轻人,他们多与九华山、与霍逸轩交好。
“给他一杆枪!”霍逸轩道。他要当着众人的面,杀了常欢!
这些人中,不乏有武林名门弟子,都是九华山请来。为的,是亲眼见证他们如何打败凌鹰。可惜,凌鹰突然变招,与常欢两人分开,也引走了霍南恒。不过,今日这阵势却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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