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多一个人知道,公孙嘉奥对二小姐到底是有心还是无意,他们之间到底是怎样复杂的感情,他都不愿意去知晓。
这便是他最后的骄傲。
有些话多说无益,就如冷暖自知。邓藻良得了吕嫦云的话,便跟着胡御医出去了,他已经许久不往丘祢递信,为了不打草惊蛇,他得想个别的法子把消息传到大小姐耳朵里。
走出去前还是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往常这时候吕嫦云早早便歇下了,要不就是和公孙嘉奥一起用些晚膳,她沐浴之后不爱簪花也不爱抹香粉,只是简单披了头发,沉香色的大袍虚搭在肩上,那掏耳小簪轻轻地拨香兽里的瑞脑,在满室的烟雾缭绕下,她的神色淡淡,连初见时的灵动也少了几分,可方才谈话间偶有几回眼波流转,却仍是当年的况味。
那个小小的二小姐,为了习字连晚膳都不肯用的二小姐。
她那时就跟在他身后,一脸正经喊他夫子;
记忆太过深刻,甜中似还带着酸,因为再美好都已经过去了。
可二小姐那时的模样,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邓藻良低头,觉得每见她一回,就和她又远了一重;
如此一重复一重下去,他们还能回到从前么?
消息说递就递,只是当中转了几个弯,好一阵才能递到丘祢去。
可能邓藻良自己都没想到,傅森现在连他都防着了,所有的信件发出去,一应都要在他手里过一遍,他这里是万事皆通,其他的消息都要斟酌着凭他的心意才能递到人耳朵里。不得不说,在傅森连着把榆关和平阳给相继攻克时,他也越来越有帝王之相了,使的手段都个顶个的好,玩弄他人与股掌之间,还不叫人发觉。
傅家的子弟,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彻侯的手脚还真是快”傅森只身坐在大帐里,就着烛光一目十行的扫了邓藻良写的梅花纂,哼笑道“从前本王也器重他,想留他下来办事,可此人话里话外只字不提为本王效力一事,如今吕家的人有难,他倒上赶着来出谋划策,倒是做的一手好买卖。”说罢扬了扬手里的布条,扔给了贺缇骑手里观瞧。
贺缇骑看了,他是个粗人,行军打仗以勇猛著称,换句话说就是个勉强上了几年私塾的粗人,可他眼力好,慧眼识英雄地跟准了豫王,现在自然也能看出来,想那邓藻良一介布衣能写出这样的风骨,怪不得吕兆年和傅森都那样器重他。
乱世出能人,可他执意要去上京,龟缩在皇城之内只守着一个女人,委实是太可惜了点。
梅花纂写的错落有致,一勾一划都是近十多年的功底,贺缇骑晓得傅森在转什么念头,反正阿宝那个小丫头好骗的很,他派去的人舌灿莲花,三两句就哄的她偷偷换了夜里的熏香,之后再骗她那香只对女人起作用,果然这丫头就什么都答应了。
所以说别惹女人,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侍女,嫉妒起来也是能要人命的。
既然彻侯已经出了城,马不停蹄地往丘祢去赶,那阿宝那头的进程也得加快些了,依照豫王的意思,还是得和那时一样,不管最后傅忌是死是活,都尽数推到公孙刿的头上。
嘿,这世道真是奇了,一向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彻侯居然是来真的。
至于宫里的那位,大约还被豫王蒙在鼓里,守着那点微不足道的回忆,就能被哄的团团转,哪怕要她以身代死,她也不会眨下眼睛。
贺缇骑低头,咧了一嘴的白牙,想笑又不敢笑出声。
没法子,世上就是有这样的痴人,不利用她还能利用谁呢?
豫王殿下啊,这是要做皇帝的人,决计不能有任何污点。
吕家的人是他傅森步上皇位的天梯,那傅忌就是最后那一块基石,豫王肯给他多活两年,便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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