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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再普通的路人甲或路人乙,每天过着稀松平常的生活,做着一辈子也不可能惊天动地的营生,或种地放牧,或引车卖浆,或当差受雇……司马迁、班固,或者希罗多德、普鲁塔克那样的史家,不会用其如椽之笔让他们永驻史册。

    但在一个正常的国度,这些路人甲或路人乙,无论贫富,无论官民,都能自由地过着安全而有尊严的生活。我在这本书里,引用了撒切尔夫人的父亲弗雷德罗伯茨一个英国杂货店老板的例子。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罗伯茨在一次宴会上曾这样告诉来宾:“我宁愿在英国擦皮鞋,也不愿意成为其他重要国家的大人物,因为我知道,在英国我才能得到宽容和公正的待遇。”这种生活,是为了他们自己,也属于他们自己。他们不会身不由己地沦为权力的工具,也不会因为自己不够富有不够显赫而自感渺小。

    我喜欢这种感觉。但罗伯茨的这种常人之感,并非人人都有,丞相李斯没有,元帅图哈切夫斯基也没有。

    回想起来,我的那种渺小感,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童年时光里,我没有见过足球、电视,更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红旗轿车存在,但七八岁就知道了美国和台湾的人民正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遇到荒年,我跟父亲或伯父一起捣蕨根,跟nǎinǎi去挖难以下咽的野菜。为了节省火柴,把煮饭烧柴留下的火炭用柴灰埋好,等到下一顿饭再扒开柴灰找出火星,用火筒吹燃柴火……在水牛的长哞声里,在鞭pàozhà牛粪的嬉戏中,我和小伙伴们自得其乐,唱起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气吞山河。我们属于“脚踩牛粪,胸怀天下”的一代。为什么要读书?标准答案是“为中华之崛起”。

    可是人会长大,记忆慢慢变得模糊,思想却愈发清晰。

    生于晚清的爷爷没有上过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但这并不妨碍他尝试用自己可能的方式来改善命运。我小时候跟爷爷nǎinǎi睡,半夜起来上茅房,爷爷还在房间里打草鞋。搓稻草搓得手起血泡,更是常有的事。为了打好草鞋,他尽可能地找人讨要最好的糯米稻草。用今天的话来说,爷爷有“工匠精神”。可是草鞋不值钱,更麻烦的是,爷爷不能在本地的集市上卖草鞋,必须想方设法到十八里外的贵州漾头去jiāo易。

    长大后才明白,那叫“黑市jiāo易”。在两个jiāo易日之间,爷爷把打好的草鞋积攒起来,在凌晨时分走出家门……我长大后,多次挑着猪崽沿着最便捷的公路,去往锦江边的同一个贵州集市。爷爷当年却必须琢磨怎么走才可能最安全。记得有几次他回来时挺沮丧,因为在半路上遭人拦截,草鞋都被没收了。真是“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但是爷爷并没有因此停止打草鞋、卖草鞋。我不知道每每“政策紧”的时候,为了躲避围追堵截,挣那几毛血汗钱,爷爷变换过多少次路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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