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是1996年,我十岁,也是我们村里通马路的第一年。说是马路,不过是泥巴路上铺一层沙子,一下雨就原形毕露,被牛群踩坑坑洼洼。好在除了拖拉机,也没有什么车子进出村子,所以谁对这路也没有意见。
我爸的小轿车娇气,卡在泥泞里动弹不得。外公顾不得身体虚弱,拄着拐杖迎出来,叫上村里人帮我爸推车子。外公还吩咐外婆和我妈杀鸡烧茶待客,她们先是张大了嘴巴,但随即被外公凌厉的眼神镇压,老老实实准备去了。
只有继父扛起锄头冲出来,扬言要是我爸敢来,就要挖死他就地埋下,无论如何也不准他来抢自己养大的女儿。我看着他那个凶狠野蛮的样子,忍不住冷笑,平日里从来没有把我当女儿看,这会儿又说不准我爸来抢女儿了。
外公拦在继父面前,说:“天命不可违,我们家娇娇命中注定将来要上大学,坐办公室的。你阻挡她的前程,就是违抗天命,会得报应!再说了,娇娇将来有了出息,对你有什么坏处?你要挖,就先挖死我!”
继父依然不肯,高举着锄头良久不肯放下,不知道是最终想通了,还是手举累了,最终放下了锄头,让我爸和我大后妈,还有我妹妹进了屋。在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继父其实也很可怜。
我妈极力做出大度的样子,对我大后妈还有我那个妹妹微笑着,礼貌招呼,但是始终不正眼看我爸,好像他不存在一样。但是她在做每一件事情的时候,眼睛的余光始终都在我爸身上。
那天全村人又围在我家看热闹,议论纷纷。
男人们好奇地看着我爸的车子,这里看看那里摸摸,记得我那个妹妹直瞪眼,生怕农民粗糙的手把她爸爸的车子摸坏了。女人们则盯着我大后妈烫过的头发和鲜红的嘴唇看,羡慕不已。而孩子们,包括我在内,则嫉妒地看着我那同父异母的妹妹,嫉妒她头上扎着的细碎辫子,她身上穿着的粉色的蕾丝裙,白色的丝袜,和红色的皮凉鞋,那一副像极童话里面的公主模样和高高在上的神情。
我看着我的妹妹,第一次自惭形秽。。我的头发因为长了虱子,经常挠得乱七八糟,身上穿一件别人送的就衬衫,裤子则是外婆花两块钱从镇上的二手店买来的。家里还没有钱给我买凉鞋,所以大夏天我还穿着外婆不要的那双解放鞋,到处是破洞,倒也凉快。
如果说妹妹是公主,那我就是乞丐。我羡慕她,嫉妒她,甚至还有点恨她,好像是她夺去了原本属于我的爸爸,和爸爸可以提供的一切宠爱和幸福,让我这些年受尽了苦楚。
但其实,我很清楚,她是无辜的。她看其它孩子的目光凶巴巴的,但是看我的眼神却怯怯地,没有亲切,只有好奇过后的拒绝,仿佛不肯相信这衣衫褴褛的乞丐样的姑娘,就是她的姐姐,与她有着同一个父亲,那个她景仰无比的父亲!
在我爸和大后妈的一再催促下,她勉强叫了我一声姐姐,就立马站到很远的位置发呆去了。我突然觉得,她也挺可怜的。莫名其妙就发现自己的妈妈不是爸爸唯一拥有过的女人,而自己,也不是父亲唯一的孩子。我突然恶作剧地想,如果她知道她敬爱的父亲,从前不过是这山里面的一个乞丐,她会作何感想呢?
也许,上天夺取你童年应得的父爱,就是为了将来还你一个有足够的资本供你上高中上大学,甚至供你出国的父亲。
也许,这就是外公说的命。如果我爸当初不抛弃我和我妈,不跟我大后妈走到一起,我永远也不可能有机会上大学,学一口流利的英语,然后飘扬过海,成为赌场的一名荷官。
当然,如果命运再有差池,假如我爸甘心跟我大后妈过完一生,也许我后来也不可能成为一名荷官。极有可能,我读完大学,继续深造,变成一名教师,或者医生,或者科学家,完成诸如此类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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