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娘。”棺中的白胖少年神色十分迷茫。
王母再也支持不住了,扑过去将王籍抱在了怀里,这分明就是自己儿子无异。
可是后来,怪事便接连不断地发生。
王籍性子十分软糯腼腆,平素不喜欢外出,尤其怕黑,老实巴交的连个三岁小孩都能欺负到他头上,可死过一次的王籍却性子大变,吃饭从来不上桌,不肯吃热菜热汤,大白天的时候,也拿帘子将各个窗子都遮挡得严严实实,不叫一丝阳光溜进来。
王籍以前虽不喜欢外出,却经常将房间收拾得一丝不乱,他最喜欢阳光的味道,平素喜欢侍弄花草虫鱼,可自打重生后,房间一切的生灵都被他扔了出来,整个屋子阴沉沉的,透着一股子的阴煞鬼气。
除此之外,他经常在晚间偷偷出去,有好几次被王父王母撞见,问他去做什么,只说房里闷,去遛遛,王父放心不下,每次都悄悄跟过去,却每次都跟丢。
而王籍每晚出去后,附近总会出现一些怪事,起先是谁家的鸡鸭禽类莫名少几只,地上遗落一摊鸡毛和些微血迹,后来,便是猪牛之类的牲畜遭殃,鸡鸭少几只还可以理解成是黄皮子干的,可猪牛却是不好解释,街坊邻居纷纷以为是遭了贼,最惨的是街头卖肉的刘屠户家,整个养殖场尸体横陈,惨不忍睹。
虽说每晚都见血,但少的不过是些牲畜,尚未伤及人命,街坊们只当时遭了贼,家家都出了些壮丁每晚守着,却不见那贼人,牲畜还是照常少。
这事搞得大家十分火大,明明人都在那守着,谁会有这么大的本领,能在他们这么多人的眼皮子底下偷走他们的牲畜。
大家伙儿便聚在一起商讨了个对策,将所有的牲畜都赶在一处,每家出壮丁将牲畜围成一圈,彻夜守着,毕竟这么多人,相信谁也没有那个能力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了牲畜,喝血吃肉。
众人守了一夜,牲畜没出什么问题,可家家户户过得却不安宁,几乎每家的鸡都遭了秧,所剩无几。
这事太不对头了,几乎所有死去的动物都有一个特点,伤口都在脖子的那条大动脉上,一地碎肉,倒像极了因某种得到了满足或者未得到满足而癫狂发泄咬烂撕碎的。
谁或者说,有哪个正常人每晚都要喝血,还以如此残暴的方式?
这能是人吗?
即使不愿意,众人也不得不将注意力转移到了王籍身上。
一人恶狠狠地啐了一口“王家那小子,都死了三天了,还能活过来,这事就不正常。”
“他那棺材是我亲自抬的,尸体还是我放进去的呢,尸油都渗出来了,竟然还能活,这也太怪了。”
“那小子就不正常!”
“平素那小子就不爱出门,干什么都畏畏缩缩的,现在更是每天将自己关在家里,连屋门都不肯出了,我一路过他家,就觉得阴嗖嗖的,忒吓人!”
“你还别说,那小子不是怕黑吗?前几天,咱这里没出怪事之前,我有一天好像看见他了,跑得贼快,原本想叫他一声,又觉得他那尿性,别再一嗓子把他给吓着了,就没喊他,我又怕认错人,平素谁见过他健步如飞啊,跑起来可精神了。”
众人面色变了变,一人道“王籍家没有牲畜家禽,他家就从来没出过事,再加上他胆子小,他爹娘又上了年纪,咱也没好意思叫他们来当壮丁,这般防着,可不就是将他们给落下了吗?”
“王籍这小子太吓人,尸体都成那样的还能活过来,”说话这人脸色被吓得惨败,说话都哆哆嗦嗦,“不不会是借尸还魂吧?”
众人心里也有这个猜想,但听他亲口说出来,还是心惊胆战了一下。
他们这块地是邹阳城的边缘位置,虽说平素日子过得不错,到底也是个城根下的小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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