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三,晴。白帝城没有一丝入夏的酷热,反而似秋天一般的凉爽。在阳光照射不到的阴暗之地,寒意更甚。尤其当风吹在身上的时候,更觉得有种吃消不住,非常冷的感觉。一老者眯着眼睛看着懒洋洋的日头,抚摸着一个孩童的脑袋,微笑道:“今年老虎不发威,想天天到江里洗澡,只怕有些难喽。”
那孩童摇了摇头,胸有成竹道:“太阳公公这几天病了,所以才会无精打采,明天他就会大发神威,烤得我坐立难安,全身上下流油,不得不到江里泡澡去了。”老者笑眯眯说道:“只怕不见得。”那孩童撇了撇嘴,道:“你没看见叶少爷今天吃了好几个冰镇西瓜么?难道不是因为热得受不了么?”
叶枫的确很热,似热锅上的蚂蚁,每吃一口西瓜,便来回踱着方步。幽静舒服的花厅,似乎如火山熔炉一般,汗水无法遏止般的流了出来,他敞开衣襟,仍是大汗淋漓,忽然拿起搁在架上的一盆清水,哗的一声,当头倒下。
几个待候他的丫环强忍着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请大夫?”叶枫放下脸盆,抹了抹额头上的水珠,苦笑道:“我好极了。”叹了口气,扬长便走。独自出了这豪华的宅院,独自踟蹰在青石铺就的小巷中。那几个丫环待他走远了,异口同声说道:“好怪的人。”
高大的梧桐树遮住了头上的阳光,几只知了在树桠上有气无力地叫着,叶枫不由得莫名火起,拾了块石头,抛了上去,怒道:“吵死人了,烦不烦啊?”跌跌撞撞向前走了数步,猛然收住脚步,抱住一棵梧桐树,重重一掌击在树身上,狠狠的说道:“你为什么要走?”
原来岳重天到白帝城是处理一桩极为棘手的事情,陆涯素来生性好动,行事放荡不拘,哪有什么心思听岳重天与别人没完没了的交涉妥协,如老太婆卖菜般斤斤计较分配利益,没过一两天,便吵吵闹闹要回九江。岳重天不愿节外生枝,自然一口应允了。
叶枫正与陆嫣好得个你侬我侬,蜜里调油,恨不得一直厮守下去,听到陆涯要回九江的消息,直如晴天霹雳,半天也说不出话来,心中似被火烧刀刺一样的难受。连他感到无比的诧异,为什么自己会如此痛苦激动与焦灼?
他理想中的妻子,应该是温文而雅,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像陆嫣奔放开朗的个性,怎么可能是他的菜呢?倘若真的娶了她,婚后两人不吵得鸡飞狗跳,乌烟瘴气才怪呢?可是他现在已经完全对她痴迷,至于以后会发生什么,他根本就顾不得了。
他从小被余观涛严厉管教,如提线木偶活在余观涛的阴影之下,在内心深处,何尝不是向往无拘无束,天马行空般的自由生活?所以也就不难理解,在无名古庙,他在余冰影面前逃之夭夭,一败涂地,因为他心有顾虑,不想戴着紧箍咒过完余生,除了不负责任的逃避,他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当像青青,陆嫣那种完全不被世俗束缚,不按常理行事的女子出现在他的面前,怎么不叫他怦然心动,无法自拔?就算她们可能是他穷尽一生之力也难以驾驭的野马,他还是想去冒一下险。说实话他的人生太枯燥乏味了,他需要某种刺激,以及填上绚丽的色彩,哪怕是沙漠中的海市蜃楼,深夜里的昙花一现,至少他曾经见识过,绽放过。
就在此时,耳中忽然传来幽幽的叹息声:“你真的那么在乎我?”叶枫心头一阵狂喜,骤然抬头望去,只见巷子的尽头,笑吟吟地立着陆嫣,青花瓷般鹅卵石,绿茵茵的枫叶,年代久远的小巷,更衬得她无邪烂漫,清绝灵秀。
叶枫想按抑住激动,岂知适得其反,胸膛似炸了开来,干脆不勉强自己,任由浓浓的情感流淌出来,忍不住大声叫道:“嫣儿!”向她飞奔过去。他一边奔跑,一边想着:“我并非执迷不悟,顽固不化之化之人,她既能疯疯癫癫,我为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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