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啊——!”
“毛爷,你怎么了?”
“常常队长死了”我有气无力地说道。三人走过来,这才看到了骇异的一幕:常队长还保持着之前持的姿势,神色凛轩,不过,已经有七道血痕分别从他的双目、双耳、鼻孔和嘴角流了出来真正的七窍流血!
我们刚才,与声音来源相隔一段距离都被震得欲生,更何况常队长冲到了跟前!将他的尸体放倒后,隋东杰抱着尸体嚎啕大哭,我则站起来仔细留意着四周的环境。跟我们之前所走过的路没有任何不同,那这股声音是哪里来的?
“毛爷,这是怎么回事啊?这里怎么会有人唱戏?”金锁声音都变了。
我摆了摆手,说道:“这里不是久留之地,赶紧走!”这话不消我说,已经死了一个常队长,足以引起所有人的警示了。大家收拾行装,抬脚就要走。
没想到这个时候,我们头顶上突然闪现出了无数的亮点,碧绿色,不过指甲盖大小,却密密麻麻的。当这些亮点闪现,发出微弱光芒的时候,耳边似乎又传来了那阵唱戏的声音。我心道不妙,喝道:“快,快跑!”
隋东杰纵然伤心,也不敢怠慢了,爬起来就跑。金锁更是不甘人后,太乾推了我一把,我们并肩跑了起来。但是随着我们往深处跑去,这些头顶上的亮光就好像是路灯似的,竟然一路在我们的头顶亮起。
太乾见我神色凝重,已经预感到了不妙。他右足在墙壁上轻轻一点,跃到了半空,手中的短剑疾刺,了头顶的青砖之上。随着短剑刺入,头顶传来了一阵类似于女人似的惨叫,还有黄褐色的液体留下来,腥臭无比。
金锁捂着鼻子:“谁们家的茅房炸了?”
眼看这些亮光无穷无尽,我也放弃了逃跑,站定了脚步说道:“谁身上带着火呢?把酒精给我,快!”
隋东杰不敢怠慢,左迁死后,所有的补给装备都在他这里,我们下水前又重新分配了一下。他赶紧找出了酒精灯和打火机。我将所有的酒精灯都砸在了地上,喝了声:“太乾,快过来!”太乾蹭蹭几步窜过来,随后,我点燃了酒精灯,拉上众人就跑。
我心里也很清楚,这东西也只能暂时挡一挡这些东西。一直跑出了好远的一段距离,我们才惊魂未定地停下来休息。
“张哥,那是啥啊?”
“美人虫。”我提起这些东西来,也倍感后怕。我仔细回忆这关于这种虫子的传说:据说它们不过一指粗细,翅膀上有两只形似人眼的图案,可以在黑暗中发光。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虫子之所以得名美人虫,是因为它们扇动翅膀的声音,如同一个妙龄女子说话唱歌,仿佛银铃摇曳,煞是动听。
在传说中,美人虫生长在北疆极寒之地,靠食人肉度日。在冰天雪地之中,它们扇动翅膀模仿女人的声音吸引路过的男子前往查看。而俄罗斯人,管这种虫子叫做魔鬼虫,也有西方洋人直接称呼它们“美杜莎”。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里的美人虫可以靠声音杀人,想必是独特的生存环境所造就的吧。
听完了我的讲述,大家都多多少少地放松了一些。在这种环境下,恐惧多来自于未知。既然知道对方是什么东西,也就未必有那么可怕了。何况现在看来,我们暂时逃脱了美人虫的地盘。
“这一路上也没见到刘老爷子的尸体呀,该不会出事了吧?”
金锁的一句话点醒了我。刘一氓本领再高,凭一个人的本事闯过美人虫的地盘还是不大可能这一路上,也没有见到有关于他的线索。难道他还在前面。
“张哥,你看着是啥呀?”隋东杰举着手电,似乎是发现了什么。
我们急忙快步走过去,却发现这里是一组组的壁画,每一幅画都色彩斑驳,但是大体内容还是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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