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果有人非要步淮说出这是怎么做到的话,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神奇的世界,什么事情都会发生,马立山很快就表示“理解”了,见步淮不肯多说,也没有问,哈哈大笑道:“也罢,承你叫我一声马大哥,我也不能太小气,我这儿有一件金丝软甲,就作为见面礼送给你吧。”
说着,马立山从怀中取出一件揉成一团的,闪着金光的内甲来,递给步淮。
马立山又道:“这金丝软甲主要由冰蚕丝制成,内含一点玄铁,坚硬无比,精铁剑也无法伤它分毫,对内力掌力也有抵消作用,这是我以前用的,现在用不上了,正合小兄弟你使用。”
“这这可怎么使得?”
步淮听到金丝软甲是这样的宝贝,心中大喜,他是特种兵出身,深谙保存自己,才能杀伤敌人的要义,再加上他以前在龙组中的位置,以保存自己为第一任务,所以深知防御能力的重要性。
可是步淮还是推辞了一下,这金丝软甲可是在武侠小说中也是排得上名号的好东西,如果请人吃一顿饭,叫一声大哥,就能得这价值几十万两黄金的好东西,任说给谁听也不相信。
“嘿嘿,你就收下吧。”马立山硬将这金丝软甲塞入步淮的手中,搓着宽厚的手掌,憨憨地笑道,“你不知道,你马大哥其他没有什么爱好,就是好吃,既然你是厨师,又有祖传的手艺,我让我跟着你如何?”
“啊?”步淮看着手中的金丝软甲,彻底傻眼了。
要知道,这马立山可是深不可测的高手,以步淮的眼光看来,他至少是后天高手,而且绝不低于四五级,甚至有可能是先天境界,这样的人物跟在自己的身边,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而且这马立山,看似憨厚,实则精明,先送出不菲的礼物,再提要求,让人不忍拒绝。
这倒也是,能够练到如此修为的人,怎么可能如此憨傻?
就在步淮犹豫间,马立山又送出一些礼物,葛明他们一人一件,都是一些小玩意儿,虽然远没有金丝软甲珍贵,不过还是让葛明等人开心不已。
“好吧。”步淮如果再不答应,恐怕就不近人情了,只好答应道,“不过我们是要前往赵国红红岩城,如果马大哥愿意与我们同去的话,我们当然欢迎。”
“行!”马立山立即答应下来,不过马上又问道,“小兄弟去赵国红岩城做什么?”
“我们是赵国防守红岩城的士兵,我是什长,因为战败迷路才来到此处。”步淮淡淡地回答道。
“你是什长?哈哈”马立山指着步淮哈哈大笑起来,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怎么?不信?”
马立山皱眉道:“你是军人我相信,因为你身上有军人的气质,还有淡淡的杀气,可是以你的能力,应该至少是百夫长之类的,怎么可能还是个什长?百夫长以下,都是冲锋陷阵之士,战场之上,刀枪五眼,除非先天阶高手,否则性命堪忧啊。”
“可确实是如此。”步淮笑笑,也不辩解。
步淮才短短数月,就练到了八级武者程度,说来谁也不会相信。
“既然如此,我就跟你到红岩城去,有我在,即便乱军之中,我也可保你无恙。”说着,马立山又斜了一眼老乞丐,道,“这位前辈,如果你也想跟去的话,最好也出点血本才是,这位小兄弟的祖传手艺也是无价之宝,能享而久食之,乃天之幸也,在这乱世之中,最好能有些保命之物才好。”
大概马立山正是一开始打定了这样的主意,才不惜血本,将如此重要保命之物金丝软甲送给步淮。
那老乞丐听了马立山的话,打量了一下步淮,思索片刻,伸手入怀中,掏出一颗黄豆大小的黑色丹丸来。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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