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轻轻一提,便将炎天拉上了马。
千月柔声道:“来,我要让这高头大马跑起来了。你抱紧我,别摔了下去。”
炎天抱住她纤细柔软的腰,嗅着她秀发的芬芳,连大气都不敢多喘一口了。健马疾驰,晚风吹拂着她的长发,他紧紧抱着她,这可能是他一天,感觉最为幸福的时光了。
等回到了家,她叹着气,从柜里拿出一瓶药膏,走到炎天背后,道:“你别动,我给你上药。”那药是天月门的奇药,炎天救千月时,她遍体鳞伤,已近乎毁容,但待到他将千月身体调养的好了些,她叫他挖出这些她藏匿起的药物。
只是涂抹了半瓶不到,她身上的伤口疤痕便奇迹般的消失了。
炎天见她要用这药物为自己疗伤,急忙道:“你那药膏颇为珍惜,莫用在我这种小伤上了。”
她将他按到座位上,有些怜惜地说:“什么药能比你的身子精贵,你莫怪我,我那时太生气了,才挥鞭打了你。今后,我不会如此对你了。”她用手指沾着冰凉的药膏,指肚在他的伤口轻轻滑过,有些疼也有些痒,转瞬之间,那伤口便已严丝合缝,像是完全没有出现过一般。
炎天心里好暖,想说些什么,又怕自己的话显得轻薄,只好闭上了嘴。
她这时却帮炎天脱了外套,道:“内里的衣服一并脱了,去换套新的,我帮你缝补好。你累了,先去歇会儿,我一会儿下厨为你做些吃食。”
炎天:“可你不也累了一天吗?”
她微微一笑,道:“我还好,你好久没吃过我做的饭。就别与我争了。”
吃饱了饭,两人各自睡下,炎天躺在床上,心里感觉莫名的温暖。
今日的饭菜,他已吃过,虽然不知为何,龙大一定说那是酒楼买的饭菜,但今夜他已确定,那些菜肴的确出自千月的手笔。
这三天经历的种种,他明白了,她是真的喜欢他。那种喜欢,并不像是一时的冲动,虽然他不知道她究竟喜欢他哪里,可只要她喜欢他,许多他感到痛苦的事,便显得无关紧要了。
可他的心却在刺痛。他是终究无法和她在一起的。
他体内共有阳炎鬼火两种气息,他剑气之强,普天之下无人可与之争锋。那是人人羡慕的天赋,可只有他知道,阳炎和鬼火,就像水火,本就不能共存。倘若那力量反噬,他随时可能丢掉性命。
他能活到现在,全靠在关键时候,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恰好救他一命。他知道这样的运气,不会一直继续下去。
最近一次为他续命的是周普,周普将他推荐给龙依然,他从龙大那里学来了纵控鬼手的秘术,这叫他体内原本不受控制的鬼火,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可那仍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他之所以会在酒醉时,对着奉献自己的她,装作认错人,喊出别的女孩子的名字,只是想让她死心,也让自己死心。
正所谓长痛不如短痛,他不想让她后悔,也不想再被人伤害一次了。
他知道千月不是那种嫌贫爱富的女孩子,但倘若他已朝不保夕,那又怎么给她幸福?只靠平日的甜言蜜语?还是靠猎来的山猪?
倘若那个玉芙蓉的老板真的喜欢她,他有那么大的舞馆,那么高的成就,那便也算上郎才女貌了。毕竟千月有着倾国倾城的容貌,言行谈吐也极为得体,任谁得到这样的女孩子,都绝不会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的。
可他心里,真的希望如此吗?
1千月这次也来了一次万花丛中过片草不沾身,个人觉得,走到炎天面前愿与他那匹看起来不太好的马一起走,还是很霸气的。
2挨鞭子的剧情,除了表现千月“恨炎天没自信“这点外,还要为了引出后面的剧情“被缝补的衣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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