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并且不规则的散布着许多浅色雀斑,看起来有些可爱,眼睛狭长,眼角微微上挑。头发随意扎着松散的发髻,看起来像是随时都会披散下来。
“我是在n城上的车,昨晚一上车就注意到你了,别人都在睡觉,只有你开着阅读灯在看书。今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你还在捧着书,就好像产生了错觉一样。”
林晓不自觉地看了看自己反扣在桌子上的书,想起昨晚自己也是在到了n城的时候才打开的阅读灯,没想到恰巧就被眼前这位n城上车的女子看到了。
“睡不着又没有其它事情可做,只有看看书了。”
林晓说话的同时回报了对面女子一个礼貌性的笑容,然后收起桌子上的书,塞进了自己硕大的旅行背包里。从上学时起,林晓就不喜欢用行李箱,一直背着这个与自己略显娇小的身躯不太相符的背包,塞满行李后在背后比自己还要高出一头。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平时力气并不大,但背着这样一个几十斤重的背包却可以健步如飞。
“也是,长途旅行难免会有无聊的时候,而要在车上临时找到一个能够与之长谈而不厌烦的人,又着实不易。”
说的一点也没错,林晓已经在车上呆了二十多个小时了,除了在刚上车时回答了旁边的中年大叔在哪里下车的问题之外,再未开过口。一开始还听了会儿其他人天南海北的聊天,但很快就无法再继续听下去,更不用说提起兴趣加入其中了。
“是这样的,与其敷衍地聊些自己不感兴趣的话题,不如保持沉默。”
而如果一直沉默着发呆,难免不会被不识趣的人打扰,且这不识趣之人多半又是一个无趣之人。所以,看书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我看你要准备下车了,下一站是l城,我曾去到过那里,是一个很漂亮的山区小城,街道上种植着许多高大的法国梧桐。你是家在那里还是要去那里玩呢?”
林晓记得在刚上大学的时候,就听李诚提起过自己美丽的家乡,提起过道路两边的法国梧桐。那时林晓跟李诚说,自己最喜欢的树就是法国梧桐,李诚便邀请林晓一定要到自己的家乡看看,说到时候她一定会爱上那些法国梧桐,爱上那个美丽的地方。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终于有机会到l城看看了。
“要去参加一个同学的婚礼。”
林晓是微笑着说出这句话的,但因为太过刻意,看起来像是苦笑。
“从你的表情看得出来,是一位男同学,并且这位同学在你心里占有着比较重要的位置,至少曾经占有着。”
林晓有些诧异地看着对面的女子,虽然她一直面带笑容,但是眼神凌厉,仿佛能够看透人心。
“是的,我们曾经是恋人。”
林晓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将自己的私事告诉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女子。这些年来,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也经历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但随着阅历的越来越丰富,自己却变得越来越沉默,除非是相识多年的旧交故友,否则很难在别人面前敞开心扉。
“果然。你看的那本书,在你的这个年纪要完全读懂不是太容易。不过,不懂可能是一件更为幸运的事情。”
林晓心想,这位萍水相逢的女子大概曾不止一遍地读过这本书,而且将她吸引过来很可能也正是这本书。
“列车即将到达l城车站,有在本站下车的旅客”
“我要下车了,再见。”
林晓将放在床铺上的大背包用力甩到背后,两条背带拉到肩上,调整了一下长度,然后微笑着对仍然坐在对面的女子挥了挥手。
“我要去的地方就是这趟列车的终点站h城,参加完婚礼后,如果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可以去找我,我会在那里停留半个月的时间。”
女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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