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样想。
他在不知不觉间,对李洁有了一种病态的渴望,他知道这是不对的,只是,当你已经深陷其中,又如何去避免的?他也努力过,他结婚,他生子,外表上看,他家庭和美,幸福满堂,有儿有女,而且,这都是让他幸福的。
可是,他知道,如果给他一个机会,可以得到那个女人……
他现在的一切,他都可以不要!!!
“她去华夏,莫名其妙的去华夏,然后,给我电话,向我要大量的花旗参!!!”
施庆功道:“明鬼,你去,把花旗参带给大姐,顺便,也让我知道一下,那边的事情。”
明鬼,也叫李明鬼,他原是华兴帮的双花红棍。在一个帮会里,首先,是杂鱼,在杂鱼里,是小头目,小头目,有机会,成为小大哥的马仔。这种小大哥,才是一个帮助的基础武力。小大哥,一般,是由帮会里的红棍子担任。
李明鬼,就是从,小大哥身边的马仔,升到了小大哥,拿到了红棍子,再拿单花红棍,现在,是双花红棍子,他被指派,听从施庆功的命令。
“是!”李明鬼下去了……
他知道,从很久以前,施庆功就着迷于李洁的一切。
他甚至买通了李洁的女仆,把李洁用过的一些近身物品,悄然的给他。
在施庆功的房里,有一个秘室,里面,放的就是李洁用过的胸衣、丝袜、内裤等。
也不知道,这样的孽缘,要到什么时候,才可以结束。
……
“放心。”
李洁拍着刘郁的头,这个小道士样的男孩,实是不得不让她去喜欢。
看到这个孩子,她觉得,她好似看到了李云的小时候,那老实天才的孩子。
在他的骨子里,似乎,还有李天的影子。
李洁不喜欢李天,但她也承认李天的天才。
似刘郁这样,表外是李云,但骨子里,又有李天的天才,真是让她满意。她也明白,李云为什么要尽心全力,放下自尊来见自己,只是为了这个孩子的心态。
“虽然,这世道,人参会变得很贵,再如过去那样,搞那些老山参,是很困难的事,不过,在美帝斯,那些花旗参却是很多。东北老山参不足,就用花旗参来补,质量不行,就用数量吧!”
在李洁的许诺下,刘郁炼气的补药,丰足起来了。
“喂!!!”
远处一声呼唤。
霍青君看去,一个身穿白衫衣,腰身细得让她都嫉妒的女子,穿条美型的牛仔裤,那是一个大姑娘,漂亮的大姑娘,她跑过来:“小师父,开饭了!”
“你女朋友?”李洁好似在笑。
“不是……是徒弟!她是我的学生……”
“哦!学生?美帝斯也流行师生恋的……”
刘郁在面红耳赤中败下阵来。
刘郁给张宁拉走了。
李洁抬起头,看向了霍青君。
“啊?看到我了?”
“下来,你这个爱偷窥的小鬼,以为自己是女孩子,就可以随便的偷窥吗?”
李洁在下面说。
听李洁这样说,霍青君气得不打一处来,她可是千金大小姐,怕得谁来,从上面,蹭蹭蹭下来,道:“老女人,你说谁?”刚刚说了这些,就被那个老女人一把伸过来,抓住了她的脖子:“你妈妈没告诉你,说话的时候,要当心的吗?”
李洁别看六十多岁大妈,可是,一身的武功,却没有丢下。
“你……”
“挺可爱的小姑娘,却偏偏一点也不学好!”
“……”
霍青君脖子给捏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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