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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部分,刘大海夫妻的行为因受当时的情节c诉讼时效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他们的违法行为属于道德谴责范畴,还够不上判刑。但是,刘大海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梁芝姐妹作为有单位的工作人员,肯定要受到单位组织的处理。

    梁红接着问:假如她现在提出诉讼,能否要回孩子?能否获得赔偿?法官和唐律师一致认为:梁红虽然是孩子的生母,但法律不会支持她来抚养孩子。一是刘大海作为孩子的生父,比梁红更具备抚养孩子的资格;二是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c教育的角度考虑,梁红也处于劣势;三是梁芝作为刘大海的配偶,即使不是孩子的生母,但她在丈夫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前提下,对孩子具有同等的抚养权。

    谈到“精神赔偿”问题,法官认为梁红有权利要求赔偿,但法律会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先确定梁红可以获得的赔偿数额,再确定她在招工c转户口c成家c上学等环节中已经得到姐夫的实际资助,二者相抵后,被告有义务补助差额部分。事实上,梁芝夫妻多年来的付出,远远超过了梁红可能获得的赔偿。

    法官c律师分析得有理有据,梁红委屈地说:“错事是我们共同酿成的,凭什么我比他们承担着更多的不幸?”

    唐律师说:“你们都有过错,都在通过不同方式偿还孽债。你的不幸主要表现在婚姻生活方面,但你姐姐c姐夫的不幸,更多的是精神的痛苦和灵魂的挣扎!”

    “模拟法庭”经过长达数小时的辩论,使双方明白了许多问题。最后,刘大海夫妻和梁红商议,接受了律师提出的建议,准备通过法律程序来了断他们之间的恩怨。

    法官表示,鉴于当事人的争议主要涉及“家务事”,此案可以在不公开审理的前提下,进行庭外调解。随后,梁红正式委托唐玲为她的代理律师,就如何了断10年前发生的这桩“家丑”,向法院提起诉讼。

    刘大海c梁芝夫妻也认为“长痛不如短痛”,只要不伤及孩子,他们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目前,在正式法庭上,法官使用简易程序,庭外调解了“妹代姐孕案”。梁红主动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梁芝答应在经济上给妹妹补偿,双方从此不再为此发生纠葛。

    法槌落下后,梁红再次背起行囊北上北京,姐姐给她资助了一笔安家费用,希望她开始新的生活。

    ------题外话------

    本文题记:当人们回避命运的时候,就已经碰上了命运。(塞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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