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柘,十六岁,一米七的个头,看起来有点瘦,也有点黑。
或许是因为寸头的关系让他少肉的脸颊看起来略长,不过并没有成年人那种消瘦的感觉,而是一眼就让人觉得这小子在正长身体。配上棱角还没有那么鲜明的微微上扬的剑眉、明亮而有神的眼睛,妥妥的帅气阳光小伙子一枚。
星期三,阴天。
早上六点四十七,嘴里叼着一颗饭的任柘准备出门。若是往常这个时候他已经快到学校了,但今天他才刚刚出门。很显然,今天被子的封印比往常强了一点,以至于他多花了十多分钟才从床上挣脱。
“我艹!要迟到了!”
看了一下左手手环上时间的任柘心中如此喊道,然后两三下就吞完了那颗成人拳头大小的饭,双手在校服上背了背了,便朝着学校的方向跑了起来,一边跑着还一边拍着胸口,看来三口吃完一颗饭这种高难度的活儿对他来说难度确实有点高。
4分钟后,看着眼前出现的公园,任柘稍一犹豫便从公园南门口跑了进去。
平时任柘从家到学校会用三十分钟走五公里的路程到达学校,但其实上有一条更近的路。从白马公园南门进北门出的话就能缩短2公里的路程,要是全程跑步的话,甚至十分钟都不用任柘就能到学校。不过任柘一般不会走白马公园这条路。
那因为清晨常常会有夜宿在公园中心白马亭里面的醉汉,以及他们昨夜留下的不羁的痕迹。而白马公园的清洁工人一般七点才会上班,你要是七点前经过白马亭的话那气味、那景象就会让人感觉十分酸爽了。在三年半中学时间里数十次将要迟到的而改走白马公园的经历中,任柘在白马亭感受到了不下十次这种酸爽。
当然,这种原因也没有那么重要,捂一下鼻子就能少走一大截路任柘其实也能接受,所以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绕路的话就能和乔乔一起去学校了。
什么?你问我乔乔是谁?当然是他女朋友啦,像任柘这么帅的boy都十六岁读中四了怎么可能还没有女朋友?!不是每一个中学生都叫单身狗!
果然,两分钟后,白马亭还藏在树后若隐若现,一股似有似无的酒气混杂着的呕吐物独有的酸臭气味却先进入了他的鼻腔。
“呼!我就知道!而且这次竟然隔这么远就闻到了,这是吐了多少啊!”
任柘皱起了眉,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屏住呼吸并加快了速度。但当他绕过树弯之后完全看到白马亭时却停在了那里。
白马亭是一座由八根石柱支撑的八角石亭,东西开口的对穿式。所以除了东西两面,其他六个面都有栏杆,和其他大多数中式凉亭一样亭中有一个石桌和四个石凳。一般醉汉都是躺在栏杆的座椅上,或是坐在中间石凳上趴在石桌上睡觉的,当然也有直接坐在地上靠在柱子上的,然后身旁或者身下留着一滩气味酸爽的呕吐物。
本来任柘以为他看到的也会是这样的景象。
但,不是。
此时对着任柘的南面的栏杆被打烂了,亭外和亭内到处散落着断裂的不知道是藤蔓还是树枝模样的东西,本来南面的亭外有一大滩呕吐物,但此时被弄得到处都是,混着酒精的酸臭味也越发刺鼻。
但最引人注目的是破碎栏杆的座板上的那一团暗红。
“啪嗒!”
血顺着座板滴落在白马亭的地面上,也不知道先前那里到底流了多少血,只能看见地面上的许多碎石和断木枝都泡在了血泊中。
“呼!”任柘做了一次深呼吸,原本屏住呼吸想要躲避的酸臭味已被他放到了一边,他需要理一理思绪。
随即一声“艹!”打断了他思考。
任柘这声感叹很轻,但由茫然转为震惊的目光却表明他此时的内心绝不像刚刚这感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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