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018.10.15 周一(第2/4页)  在下尹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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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你们也不知道。

    总之,这是辛弃疾的词,《丑奴儿·书博山道中壁》,写的很好,不过我好像还没资格去体会他的下阙,那又如何,碍不着我夸他,不过我再怎么夸他,他也听不见!

    看,死去后的世界就是这么残忍,这就是支撑我继续活下去的理由,我羡慕辛弃疾会被后人铭记,可我没那个本事,又舍不得让自己被人遗忘!

    真的舍不得么,还是不甘心,究竟是活着快乐,还是死亡洒脱,而自我终结究竟是一种懦弱,还是打破生死之间所谓大恐怖的执着!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至少我不希望我有体会到那种心态的一天,至少我现在不希望我会有那么一天!

    未来的交给未来的自己,我能拥有的,始终都只有下一秒罢了!

    凌晨四点半,我的思绪暂时告一段落。

    四点三十八,我在想我的猫呢,拿出手机找猫,在我玩游戏经常坐着的沙发上,他是突然不喜欢和我一起睡在床上,还是留恋我在沙发上留下的气息呢?

    也许他只是想在那睡!

    他叫十二,我一位叫做“干掉熊猫我就是国宝”的网友为我推荐的名字,那位朋友说,恋人这两个字十二画!

    也许国宝女士那时候不知道,我捡来的小十二和我一样是公的吧(°_°)…。

    十二是一只流浪猫,起码在我看来,它曾是只流浪猫,因为它,我多了一段回忆,那一天的记忆本该随着时间慢慢散去,是它让我记得那天我和谁在一起喝酒,那是我一位昵称“大路”的战友,我们在一家另一个朋友新开的清吧喝了四瓶红酒,然后就在我送朋友回家的路上,我在离朋友家不远的街道上看到了十二,它那时候很小,一个半巴掌大,我喜欢小动物,尤其是猫,但我和父母住在一起,我没有自己的家,我本以为我在住出去之前都没资格养猫!

    不过它让我迟疑了,那天半夜一点二十左右,我拖着醉醺醺的身体,朝十二招了招手,我本以为十二会像其他猫咪一样警惕的走开,可他没有,它来到我的脚边,我看见它蹭着我的鞋子,不知道为什么,那时我哭了,就像我现在一样!

    可能是因为在我心底,我和十二一样,身体里装着的都是流浪的灵魂吧!

    我改变不了我的命运,但那一刻我决定改变它的,我抱起它,将他抱在胸口,它没有挣扎,但我知道它在害怕,它害怕站在人一般的高度,就像我同样厌倦站在那个高度一样!

    它的爪子张开了,由于是深夜,我看不见它的小肉球,但我能感觉到胸口传来的一点点痛楚,它的爪子刺透了我的t恤,但那不足以刺透我的皮肤,我的皮肤远比身上的衣物更坚韧,但我总是企图借助比我本身更软弱的东西去保护我自己,就像正常人一样。

    我把它带回家,它很活泼,哪怕一开始,它对待我的家也只有一点点的谨慎,时间慢慢流逝,他活动的空间越来越大,我看在眼里,为它满足。

    没人限制它的空间,至少在我的家里,没有,能限制它的只有它自己,我很欣喜现在的它已经敢睡在我头上了!

    至于收养它,说服父母的过程本该是艰难的,面对父母的不同意,我只用一句话就解决了,或许我真的很蠢,哪怕朋友说我那是蠢萌,可我知道他们说的其实就只是蠢罢了,但我并不总是那样,至少在我真正的决定面前,我从来都机敏过人!

    我对我父母说:“如果你们让我扔掉它,那我就去宠物店买最贵的布偶,我要看看几万块甚至十几万块的猫咪到家以后,你们还舍不舍得扔掉它,或者说,到那时你们会不会后悔逼迫我扔掉我的十二!”

    当然,具体上可能有些不同,不过我的话就是那些意思,至于结果毫无疑问,现在的十二已经八斤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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