瞳开个荤段子,那就运好气等着被她开瓢脑袋瓜吧。
谁喜欢刺猬。
沈茂也不喜欢,他觉得这女人就是疯子,直到一次无意间被他撞到她为一个当街被家暴的少妇出头,他才刮目相看。
想起来这件事他就想笑,那时童瞳已经和那男人打过一架,头发乱了,衣服歪了,还斗志昂扬的和一准备护蛋到底的小母鸡似的,他便是在那个嘈杂纷乱的街头给人捡了回来。
然后再也放不开。
沈茂第一次要吻她之前,她还吹的天花乱坠,不就男人吗,我睡的男人比你大叔你见的男人都多!
当时沈茂也才20几岁,怎么论也论不上大叔辈分,再说哪个男人听的了自己女人说这个,被她的话一击,他稀里糊涂的就把人给按到。结果这疯丫头接吻连个舌头都不会伸,更别说其他,沈茂进入她身体的时候,童瞳差点没把他舌头咬掉。
沈茂不是没交过女友,但是他每一个前女友都被沈家硬生生拆散,弄得人家女孩子再见到沈茂,连个露水情人的脸色都不给,全然一副不共戴天,那心伤长远,好似沈家人给她们满门抄斩了一样,祖宗八代的恨啊。
至今他都不知道沈家人到底用了什么手段能把那群姑娘弄成那样,就连和他关系走的比较近的几个有些娘气的小男孩也挨处理了,问谁也问不出,见着他就跟小贩见城管似的,拔腿便跑。
他告诉童瞳,你要想和我在一起,全世界就只能咱们两个人知道这件事,越多人知道,分的越快,等我有能力让我们的关系昭告天下了,我一定给你一个名分。
可这一句承诺中听不中用,沈茂被迫订婚,只因为他二妈的一句:你得按着我们安排的路走,你那小女朋友才能安安稳稳的在你身边跟着。
他是做好跪着挨砍的准备对童瞳坦白订婚的事,也很直白的告诉她自己无法拒绝的原因,可童瞳说,沈大叔你要给我争口气,将来给我一个风光大驾,我等着你。
他们都知道,胳膊拧不动大腿,是真理,有些事情的局面不是我们徒有勇气就能顺利和迅速的扭转。
现在的童瞳,更加不能浮出水面,但凡冒出一个泡,就会让人指着鼻子骂小三,如果有一天,他的小疯子为了他遭受这样辱骂,他肯定会被气疯。
她让他去死,他定能二话不说,彻底死个利索。
当一个女人把心给你的时候,身为男人,你就该把命给她了。
————【唱着歌码字我也踩不住节奏请原谅】————
沈茂:我要和我女人拉灯,想开灯的记得投票刷留言。
童瞳:不投票不留言我就杀了原城,断了个更!
沈茂:宝贝儿,别这么血腥,你抛个媚眼就好,要风情万种的。
童瞳:放你的屁!我又不是出来卖的!
沈茂:没关系,你就是出来卖,我也全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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