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恩,我的朋友,我可以像以前一样信任你吗?”
韦恩连忙大声道:“当然可以,大人,我是您最忠实的仆人。”
“呵呵,”贝里席笑了起来,道:“那好,你帮我做几件事情。”
跳蚤窝里面,很多人都在兴奋地说着前天的比武,说着韦恩老大是怎么带着小弟们赢得了国王的赞赏,然后拿到了一万个金币的。
“一万个金币哟,”一个穿着破烂,赤着双脚的男人羡慕地道:“那能喝多少葡萄酒,上多少个女人!我就算一天操十个,那也能干好多天!”
“得了吧,就你?还十个?你能站起来三分钟不?”
“入你个杂碎,你大爷天赋异禀,能干一整个晚上!”
“嘿嘿嘿,上次是谁进去了不到两分钟就出来的?那个小娘子可是骂了好久哦,说是软趴趴的,像是鼻涕精!”
“我我那是喝酒喝多了对,就是这样!”
众人都哄笑起来,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加尔斯面色阴沉地经过街道,听到了众人的谈话,他的心中越发的不平静起来,“混蛋,韦恩那家伙有什么了不起的,那一万个金币应该是我的才对!”
小巷子的屋檐下,一锅褐汤正在煮着,散发出奇异的香味。加尔斯知道喝汤里面都有些什么,野菜,老鼠,昆虫,还有那些消失不见的人类,他讨厌褐汤,并不是因为知道里面有那些恶心的东西,而是他想要更多更好的。
他停下脚步,盯着翻滚的汤看了好一会,自言自语道:“我的,都应该是我的!”
想到就去做,想要就去抢,要是连抢都不敢,还敢说你真的喜欢?
加尔斯是跳蚤窝里面有名的剑客,经常以六个银币的价格出卖他的剑。他常常自诩为君临第一剑客,认为即便是有名的骑士,也打不过他,因为他根本不在乎荣誉,而只是要夺取胜利。
一想到韦恩那个表字养的居然赚到了一万个金币,加尔斯心中的火焰就开始燃烧,烧的他浑身发烫,不能自已。
韦恩的住所有很多,他经常更换住的地方,以防止被对手突袭。但是这点事情难不倒加尔斯,他在跳蚤窝里面也有很多的朋友,只是稍微打听了一下,就得到了韦恩现在的住址。
然后,他就来了。
在漆黑的夜晚,加尔斯偷偷地溜进了韦恩的住所。他的脚步很轻,没有发出一丁点的声音。虽然他知道韦恩老大彻夜狂欢去了,但是他还是很小心,这是他从小养成的好习惯,曾经多次救了他的性命。
“放在哪里了?”加尔斯平静地一个个房间找过去,锐利的目光在黑暗中寻找着放置金币的位置。房间中充满了香甜的气味,那是胡桃洒在奶酪上面,然后烘焙熟的烤肉派的味道。
该死的韦恩,你的金子放在什么地方了?
加尔斯闻到了美酒和食物的气味,忍不住地咽了咽口水。
顾璐躺在床上,陷入到沉睡之中。钢剑就放在床头,匕首放在枕头下面。大门用椅子抵住,虽然有人想要冲进来的话,那点防御起不了任何作用,但是至少能多上两秒钟的准备时间。
“咯吱”,有人在轻轻地推门。
顾璐猛然睁开了眼睛,他无声地站了起来,赤脚站在冰冷的石头地板上。
这已经是最后一个房间了,加尔斯一推门,发出了“咯吱”的声音。
什么情况?他心中惊讶和喜悦并存,不像是之前的房间那么好开,这说明金子就放在这个房间里面啊。他一用力,撞开了大门。
顾璐反手拔出钢剑,挥舞手臂,向着大门的方向砍去。
劲风扑面,加尔斯吓了一跳。好在他生性谨慎,即便是在这个时候也没放下警觉。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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