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骑马打猎,那是皇家禁苑或者围场才有的大手笔,几乎和行军打仗差不多,一出动就是成千上万人,叫做狩。
山路崎岖,骑马上山是不可能的。叶长庚一行的交通工具,只能是11路。爬过山的人都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受,何况这里的山路和旅游区完全不同,这里没有修好的台阶,全是难行的土路。
闹着要来打猎的文艺女青年陶菲菲,刚爬了二十分钟,连猎物的影子都还没瞧见,就华丽丽的败退了。
比她更惨的,是英三四郎。小伙子出来干了一天的苦力,又喂了一晚上的蚊子,到头来兔子都没见到一只,就被陶菲菲硬拉着下山了。
“姑娘,咱们是假装恋爱的关系,你哪来的自信让我送你?我还要打猎的好不好!”
英三四郎尽管不情不愿,但拒绝的话他说不出口,最后还是和陶菲菲下山去了。
打猎队伍一下就减员了三分之一,叶长庚偷偷的问陶菲雪:“你堂姐是不是喜欢上那个小日本了,我看她是故意制造两人相处的机会呀?”
陶菲雪瞥了他一眼,“少管闲事儿!对了,你是怎么和王叔叔认识的?”
叶长庚愕然道:“不是吧,你回来这么几天,难道都没有见过你老爸?”
“我昨天早上才刚回来。”陶菲雪有点懵:“再说,这和我爸又有什么关系?难道,是我爸介绍你们认识的,为什么?”
叶长庚可不是什么高风亮节,功成不居的圣人。他当即就把杀手的事情说了一遍,当然,也不免夸大其词,把自己说得智赛诸葛,勇胜云长。
“真谢谢你了。”
这还是陶菲雪第一次对叶长庚说谢谢,看来,这小妞对老陶还是很有感情的。
可能是山民们猎杀过度的缘故,靠近山脚的这一片,连只野鸡都看不到。像是松鼠c喜鹊之类的小东西,众人又没什么兴趣。
在王乐水的带领下,众人又走了二十几分钟,才终于发现了第一只猎物,是个巴掌大的刺猬。
说是他们发现的,其实也不对,准确的讲,是猎狗发现的这个倒霉蛋。
王乐水取出一个多层的麻袋把刺猬装了进去,咧嘴笑道:“别看这东西不起眼,腌了下酒,味道好得很。”
叶长庚视力超好,远远的发现树丛里有一只黄褐色身影在缓缓移动,他笨手笨脚的摘下步枪,按照昨天王政委教的步骤,拉开了保险。
瞄准,砰!
巨大的后坐力,震得他手臂发麻。
猎物受到惊吓,钻进林子,三两下就跑了个没影。
陶菲雪笑得花枝乱颤,“我还以为你多厉害呢,原来是个大棒槌,哪有这么用枪的?步枪得用肩膀顶住,要不然很难打准的。”
王政委有些吃惊道:“你刚才看见什么了?树林里黑漆漆的,该不是胡乱放枪吧?”
叶长庚也不知道自己刚才看见的是什么,就给众人描述了一遍。
王乐水tianle舔嘴唇道:“多半是麂子,那玩意儿个子不大,肉却好吃。哎,你们也是没口福,要是打到了,让我娘烧个鲜竹笋,那味道简直能美死个人!”
陶菲雪道:“咱们是来为民除害打野猪的,不相干的小动物别去动它们。昨晚你不是说山上野猪都泛滥了吗,怎么走了老半天,连一头也没看见?”
王乐水笑嘻嘻的道:“大妹子,野猪白天都不怎么活动的。一般清晨和傍晚才会出来觅食,偶尔还会在半夜跑来咱们村里祸害。以前管的严,大家都不敢多杀野猪卖,这群熊玩意儿就跟疯了一样猛生,那时候数量确实多,经常祸害庄稼,有时候还伤人。这两年上头对杀野猪放宽了政策,睁只眼闭只眼的,大家还不得可劲儿造啊!杀的太多,野猪数量自然就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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