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4日左右,本市二中一名名叫田九的高二学生,于晚上十点至十点二十分钟左右与一名异性在高二三班教室计划性“殉情自杀”一为何如何这么称呼这次命案还请继续看下文。
2007年7月5日,早上6:40,校超市阿姨工作人员蔡小姐工作期间发现死者上吊于学校某休闲风景区。三名学校工作人员,听到蔡小姐惊慌发出的叫上,赶达现场。由于保留犯罪现场意识薄弱,看到死者第一反应,将死者解放下来用一件外套盖住,然后联系了本警部。
抵达现场路上,校方联合教育局请求本局局长严密处理这件事情,并且要对外公开死者是因为学习压力大导致精神崩溃最后决定上吊自尽。
接下来放生的事情就如同故事的最开始。
死者的不合乎情理的微笑,实际死因是服用了氰化钾,有和异性发生过关系。
一系列不合乎常理的情况,让我不得不追查究竟,期初的心理只有一个,如果死者是他杀,不能放任凶手逍遥法外,学校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会是下一个受害者,种种理由迫使我不得不加快脚步查出真相。
当我们到达学校是遇到的第一问题就是案发现场被破坏,勒死死者的绳子指纹有多达五个人,后面一一比对后,分别是三名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已经死者自己的指纹。上吊的树枝有两米高,死者身高一米六,并且经过确认下面是没有石头的。也就是说,如果有嫌疑人,那么身高有可能在一米九,或者说有东西垫脚,这个问题至今困扰着我,
偶然的机会,我们认识了一名叫斯蒙的学生,已推理小说爱好者的借口接近了我们,并且给我看了自己拍的案发现场。
这让我最开始有了两个想法。
一,此人和受害者是否有关系,六点四十并非常理学生上学时间,他的出现并带来的案发现场照片是否是偶然,所以我决定看一看他下一步想做什么。是否会带着我继续走入他的计划之中。
二,死者脚底下的草坪和泥土有严重的挤压,死者不可能做到自己转移重物的可能,加上死者背上腿上的印痕根据法医的推断是死后一小时后受到了某物体短时间挤压印出来的。因为尸体一小时的僵硬才知道了至今都还没消除微弱的印痕。并且考虑到深夜学校是非常安静的,死者位置离大门口或者说是门口工作人员距离只有一千米,所以不想被门口工作人员发现最好挪动的工具,我猜测书的可能性非常高。书的高度可以自由控制,并且几乎是无声。后面斯蒙说道第一案发现场的时候,确定了我的想法。这也能解释教室客座很乱的原因,并且我也确认过,当天早上学校光是整理自己的书就花了足足一个早自习的时间。
说到第一案发现场,也让我们非常头疼。
为什么要找第一案发现场?
第一案发现场是寻找线索最重要的一个地方。现在手上的有利线索除了证明死者的死状不是勒死,就完全没有讯息了,死者死前发生过关系,那么如果能找到第一案发现场,能否找到男性留下的液体或许会成为寻找嫌疑人的一个重要环节。
可惜,后面的事情打破了这个侥幸的心理。第一案发现场现在很有可能是斯蒙班级,一个案发现场如果真是教室,那就真的完蛋了,蛛丝马迹都会被他们打扫的干干净净。可以说这个案子已经没有第一案发现场。
不过,这案子还没彻底无从下手,斯蒙分析出第二者很可能就是他班级的同学。
这里你肯定好奇,为什么有时候我要用第二者,有时候要用嫌疑人,那是因为他与死者的关系。
作为一起殉情者,他是第二人。
作为殉情借口谋杀死者,他是嫌疑人。
很显然他是第一种,当我花了两天看完五本日记后,这件案子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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