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门前台阶上,手里拿着一根小木棒,不停地拨弄着地上的雪,不时地叹气。
这少年姓张,名昀笙,乡里乡亲们总爱叫他狗胜。
张昀笙的母亲姓王,人们都叫她王二娘。她是村里有名的缝纫的好手,看起来和蔼可亲的,十分亲近人。王二娘年轻时也算个大家闺秀,长得慈眉善目的,而且相貌并不出众,也没有什么异于常人的特点。不过虽然她长得一般,心地却十分善良。王二娘属于那种典型的家庭主妇,她十分能干,经常帮别的孩子缝缝补补。王二娘说话也很和气,几乎从不对人发火,甚至连眉头都不曾对别人皱过几次。因此,邻居们也喜欢和她在一起聊天,街坊间的关系也还不错。
至于张昀笙的父亲呢,是一名猎人,叫做张二林,是半道上来村儿里的。他们家祖上就是靠打猎为生的,似乎哪位祖先还有过什么奇遇,颇有些独特的技艺。世代延续下来,又经过了几辈辈人的改进、完善,倒也自成一家。靠着这些技术,他经常到山里或森林里抓些野兽,例如野山猪之类的,过得也比较宽裕。张二林五官端正,棱角分明,常年打猎使他流露出一股淡淡的杀气。他大概有八尺来高,长得五大三粗的,胳膊有碗口那么粗,肌肉紧绷着,虬枝盘曲,看上去十分有力。张二林擅长射箭,能百步穿杨,几乎百发百中。被他射中的野兽,都必死无疑。
传闻在他年轻的时候,村子西边森林外围出现了一只大老虎,经常出来害人。于是他便拿着一张弓,带着箭筒,背上水和干粮,就到森林里杀老虎了。结果三天过去了,村民都以为他被吃掉了,出人意料的是,他带着几道深深的伤口,拖着一只有两个他那么大的、头上、身上中了一好几箭的老虎从山上走了下来,随意扔在了地上,吓得人们赶紧散开。过了好久,确认了老虎死了,才敢上前一看究竟。一举成名后,他娶了张云生的妈妈——王二娘。一年以后,他们生了一个孩子,叫他张昀笙。
这位叫张昀笙的少年虽然只有十一二岁,可却长得高高的。张云生皮肤偏黑,许是长期在外劳动的影响。他有着一头浓密的黑发,规规矩矩地盘在头上。张昀笙穿着一件棕色的兽皮麻衣,还有一件有点儿破烂的布鞋,简直是一个典型的布衣少年。张昀笙脸上有这一些尚未褪去的少年稚气,宝石般的眼睛透露着与年龄极不相仿的深邃,鼻子不大不小,镶嵌在中间。一张嘴紧闭着,眉头也紧皱着,看起来却更加讨喜了。总体来说,任何人看到这位清秀少年,第一印象总不会很差。
他很瘦,看起来十分孱弱。实际上,他从小就被父亲“虐待”。每天闻鸡而起,天刚蒙蒙亮就起来到小河上游,挑水,或是到山上砍柴。有时还得满村子跑着给父亲买治疗外伤的药。更令他气愤的是,父亲还美其名曰祖传秘方,能强身健体。少年很是不情愿,每天叫苦叫累的,经常赖着不起床或故意偷懒,却都无一例外地被他爸爸的火眼金睛识破,还给了他好一顿痛打。不过,令少年惊异的是,经过一年多的锻炼,他的身体强健了不少,徒手就能举起几十斤重的东西。
可少年仍是心有不愤,每天边干活边抱怨着:“诶呦喂,累死我喽。”他父亲一直骂他,不过看到他虽抱怨,但干起活儿来却一点不慢,也就慢慢习惯了,不再管他了。倒是张云生的母亲每天看着心疼,但看到儿子的身体日益变好,也就释然了。
不过奇怪的是,也不知怎的,又过了两年,张昀笙再也不抱怨什么了,反倒是积极地多干了许多活儿。又是一年过去了,他父亲又加重了工作量,每天凌晨三四更就让他背着几十斤重的兽皮,翻过东边的那条小山路,跟着他到镇上卖,而且还得赶回来挑水、砍柴。不过,张云生经过两年的锻炼,身体同过去相比强壮了不少,甚至能拿起百多斤重的东西,就算挑着两桶水,连续走十几趟山路也没问题。而且他也很懂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