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天行、天华(第1/2页)  欢迎来到诺曼兰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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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圣一非常难受,现在很想将凌云打一顿,突然让他不要往后看,这不就是让他往后看么?

    但他忍住了,没有往后看,小声问道:“什么情况?“

    “有人跟踪我们很久了。“凌云小声道,眼睛时不时瞄着后面。

    “这不是很正常嘛,经常有人跟着我啊。“莫圣一不解道。

    “男的。“

    “男的的确不正常,但跟踪我的也为数不少。“

    “……“凌云不想再多了解莫圣一的生活,只是带着他小心穿梭在人群中,“这个男的不是看你帅,他的杀气很重,而且目标很可能不是你。“

    在身后跟踪他的人虽然不是那个杀手,但凌云能感觉到他身上的杀气,不是那种情杀的杀气,所以他的目标应该不是莫圣一,而非常可能是自己!

    又被一个杀手盯上了,这次的原因肯定又是诺曼兰城,果然找个组织非常有必要啊。

    “凌云,你最近得罪谁了?抢别人女朋友了?“莫圣一突然恍然大悟,“怪不得最后请我吃饭,原来被人追杀怕连累我。“

    “不过他的目标是你,我现在跟你分开应该就没事了吧?“

    “喂,还特么是不是兄弟啊?“凌云骂道,“刚请你吃饭你就这么忘恩负义的走了?好歹再多走一段吧?“

    有个跟踪的杀手在,莫圣一还是跟他呆在一起更安全,最起码他还算有些实力。

    说着凌云拉着差点被女人围住的莫圣一,向人流中钻去。

    “他就是组织调查的那个疑似觉醒者的人?果然能从他身上嗅出一丝不一样的味道。“跟在凌云身后的那名杀手快步向前,准备靠近他们。

    他的手微微移动,从袖里放出一只昆虫,这便是他的异能,身体上排出的汗液能够控制昆虫,目前一次最多只能控制三只。

    很不起眼、很废物的异能是不?起初他也这么认为,控制昆虫能有什么作用?用电蚊拍来对付都嫌浪费。

    他一开始也这么觉得,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毫无用处的废物,直到他用自己控制的昆虫来攻击敌人后,才发现那些昆虫已统统被他变成了毒虫,只要与血液接触,就可以将敌人的血液凝固。

    而唯一的解药,也是他的汗液。

    “呵呵,想混入人群当中?“这名杀手嘴角勾出一抹自信的邪笑。

    他不急,完全不急,他可以控制虫子藏在他们身上,然后在没人的地方才开始行动。

    “要怪就怪你一个普通人偏要跟他在一起吧,你们不会立刻死,但也活不了。“

    他从袖中放出毒虫,两只毒虫摇摇晃晃地向凌云与莫圣一飞去。

    啪--

    突然啪的一声,两只毒虫一只不拉的被两双手拍扁。

    “什么!?“那杀手尖声道,怎么会有人突然在人流中拍这些不起眼的小虫子?

    他先是愤怒,随后转念一笑,“这些虫子的体内蕴含剧毒,你们的手就等着慢慢被腐烂吧,这就是你们手贱的下场。“

    任何人都不能阻止他的行动,既然损失了两只培养起来的毒虫,仅剩的一只就只好只放到目标身上了。

    “腐烂?“有一人张开手掌,看着那杀手道:“天华,我的手好像真的腐烂了诶。“

    “真的么?“那名叫天华的人也看着自己的手,一脸淡定,“天行,我的手好像也开始腐烂了。“

    “咎由自取。“那杀手冷笑道,自信满满地看着天行、天华二人,“看你们两人淡定的样子,应该也不是普通人吧?“

    “你是普通人么,天华?“天行问道。

    “好像不是,你是普通人么,天行?“天华反问道。

    “我好像也不是。“天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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