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里,他的脚步临近了湖边白色的别墅,他用手抹了抹脸上的雨水,心情又沉重起来。
文清在一所二类本科就读,他的妈妈在他十岁那年患上精神分裂,住进了疯人院。这在他幼小的心灵笼罩上了阴影,强烈的自卑感如影随形在少年时代,他的性格也变得很孤僻c内向,没有任何朋友,只有音乐和书陪伴着他。
在音乐方面,文清却很有才华,他不仅弹得一手好吉它,还会写歌,唱得也不错。在他上大二的时候,同校大三的古成志找到了他,想组建一个乐队。喜欢音乐的人,大概都有尝试着组建乐队的梦,于是文清便答应了加入。乐队里一共有四个人,鼓手:古成志。键盘:陶明。贝司手:丰云。文清是吉它手,兼写歌和主唱。
古成志的父亲从事珠宝生意,家里资产雄厚。他花钱买下了这幢二层楼的小别墅,成立了自己的音乐工作室,配置了完备的音乐器材,包括文清手中的这把吉它,也是很多吉它手梦寐以求的。古成志就是想将自己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在音乐里,所以一切都要是最好的。
文清来到别墅时,浑身已被雨淋得透湿,雨水顺着他的头发c衣袖和裤角往下滴落着。丰云见他这幅样子,连忙给他拿来了一个干毛巾,文清脱掉了外套,用毛巾擦拭着头发。
陶明显得很烦躁地用手按着琴键说:“还有一个月了,没有了鼓手怎么办?”
“他不能赶在比赛前从国外回来么?”文清问道。
“他说这段时间回不来了,又临时找不到一个好的鼓手代替他。”
文清看着窗外空落落的天地间飘零的雨,他根本没有心情去参加任何比赛,可是看到一直以来在用心排练,准备参赛的队友们,无法说出放弃。于是说道:“那就唱《七里香》吧,没有鼓伴奏,我们三样乐器应该也可以。”
“《七里香》,是什么歌?”
“周杰伦的一首歌。”
陶明抿了抿嘴,说道:“那就试试吧,希望还来得及。”
文清回到寝室洗了个热水澡,然后打开电脑和qq,古成志的头像是灰色的,而从前他一直都是手机在线状态,张之兰的头像也是灰色的,文清望着他们灰色的头像,好似灰色的遗像一样在眼前。窗外的雨夹杂着清寒的风,摇动着窗棂声声作响,肆无忌惮的穿越他支离破碎的记忆。恐惧,是强烈的恐惧向他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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