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刀疤
这天,把几女送进女校之后,乐笙并没有回家也不去三公子周边,而是进了c区。
王大腿已经找到了那个愿意卖命的家伙,他想亲自去看看。
这是一个酒吧,乐笙很诧异现在这个时候还有酒吧这种东西。进去才发现并没有让人眼花缭乱的各种酒,只有啤酒,而且人并不多,个而已。
想来也是,都末日了哪还有难么多‘有钱人’泡吧。而且啤酒又不是逃难必带产品,这里的酒很贵,一瓶要一斤粮票。一斤粮食省点吃一个人能吃两天,实在要吊着不饿死只怕更久。哪个愿意来换啤酒这种东西?
人不多,所以一眼就看到了角落里的王瀚。
“笙哥,尝尝,极品大红袍~这味道,我闻着都觉着不一样~”王瀚笑着倒了一杯茶,一股浓郁茶香扑鼻而来。
极品大红袍?不是一年只有几公斤吗?不过就这茶香来讲,肯定也普通不到哪去,哪怕是假货也是高仿系列。
端起茶杯,闻着茶香,心也静了下来。
“不错,你倒挺会享受的嘛~”
“咳~这个,也是那群富二代教我的。我嘛,你知道的,大老粗一个哪懂什么茶啊?”
哦?看你也不像个骚客…
“这个也是他们送的,说您这样的大人物应该会喜欢~”王大腿还是一脸谦逊,从桌下抽出一盒茶叶。
您?大人物?
迎着王瀚的目光,抬手收下了茶叶。
“我要找的人…”
喝着所谓的极品大红袍,颇有点指点江山的意味。只是所谈的事嘛,太小气,格局太小,和江山没有滴点关系。
谢宏军,男,四十岁,外号刀疤,道上有名的狠角色。十三岁来到广东,十五岁故意伤人进少管所,十七岁故意杀人进狱,后被一位大佬看中,出来后一直充当打手。零几年大哥被灭,自己独立混社会,风雨飘摇一二十年直到末日,依旧只是个不大不小的混混,怕他却不敬他。
末日来临,困在市区最终砍杀出来,手下散的散死的死又成了光杆司令。这几天刚从第三避难营过来,准备大展拳脚却发现这里简直不要太好!连浑水摸鱼都做不到,这里的水干净的没边了!
可他什么都不会,要怎么做?当王瀚找到他自是没有拒绝的道理,杀个人而已,简单!五百斤粮,比第三避难营的价码高得简直不是一个量级。
“他人呢?”沉思良久,下意识开口。
“你要见他?”
……
“我觉得笙哥你还是不要见了,没什么好处…”
“我都没和他见过面,一直都是中间人在联络,成了咱们给钱,不成也不会有什么威胁…”
“那他怎么杀…怎么进b1,怎么计划?”
“不进去不就好了吗?最近他又开始出门了,我想没多久就会到大街上,到时候…”
“这能行么?”守株待兔?可是同样的,没办法保证谢宏军被抓不供出他来。
“办法是笨了一点,可是安全。”王瀚深深一句让乐笙清醒了一点,这是还是有秩序的,必须要把自己独立出来,安全是首位。
“他现在在哪?”
“笙哥你———”王瀚真不想乐笙和他见面,要是出事乐笙倒了他没有半点好处。
“方便的话,看一眼人。你说你们也没见过面,我们远远看一眼不交流怎么样?”
“这…好吧,他现在应该在商场附近…”王瀚无奈起身带路,他真的不明白笙哥为何一定要杀三公子。
大街上人来人往,不知情的人肯定以为这里就是灾前的都市。除了人们手上的钱变成了粮票,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同。
乐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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