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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撒沉思了片刻,给凤凰发出一封站内邮件。他的注意力全在屏幕上,没有释放“镰鼬”,于是没有注意到机身下方海面一样的浓云好像沸腾了似的,黑色的阴影吹开云气升起,无声地跟随在这架湾流飞机后面。
而云层下方巨大的北极浮冰上,冰面开裂,同样的黑影浮起,起飞时沉重的一击拍裂了浮冰,成群的黑影如编队的战斗机那样在下方跟随着公务机。
像一群渴血的蝙蝠。
清晨,国际机场。
今天从北美飞往华夏的第一班航班抵达,整整一个旅行团,海关紧急开放了新的入关闸口,但是依然排起了长队。
这些衣冠楚楚的美国人也没有办法,只能在那里排队等候,看起来他们都很有教养,除了某几个家伙在里面咋咋呼呼。
“嗨,明非!太高兴见到你了!”旅行团里有人热情地冲上来和顶着;两个黑眼圈的路明非握手。
“唐森?”路明非瞪大了眼睛,他完全没想到这飞机上还有熟人。
“哇噻!师弟你交游很广泛啊!”芬格尔说。
“你们也是来屠龙?”唐森也跟芬格尔握手。
“什么叫……‘也’?”芬格尔忽然意识到这情况远非几百个混血种组团飞往中国那么简单。
“对啊,”唐森微笑,压低了声音,“这是一架特别的包机,我们预先审核过所有乘客的身份,无一例外是混血种。我们所有人都是要去中国屠龙。”
“阵仗太大了吧?”路明非和芬格尔同声惊叹。
“大家都是好朋友,别掩饰了,你们不也是么?最近消息传播得很厉害,我想全世界的混血种都知道了龙王可能在北京苏醒的消息了,如果他们不是碰巧去了中非或者南美雨林这种信息不通的地方。”
“可是拜托大哥!你以为你是谁?你何德何能就要去屠龙?你以为屠龙是参加世博会呢?买票排队就可以了?”芬格尔目瞪口呆,“就凭你这身萌系装束?”
唐森没有像拍卖会上那样正装革履,而是穿着长袖衫,外面罩着有一堆口袋的军绿色马甲,下身宽松牛仔裤,蹬着一双旅游鞋,戴着一顶纽约洋基队的棒球帽,最棒的是长袖衫的胸口还有“不到长城非好汉”几个泼墨中文字。
“哦,”唐森大度地笑笑,“我还不至于那么没有自知之明,以我的言灵,别说龙王,就是二代种三代种对我都是压倒性的。我是考虑这么有影响力的事件,不能亲眼目睹未免有点遗憾……而且你说得也有道理,世博会还没有结束,我和朋友们考虑顺便来这度个假和参观世博会。不是个一举两得的事么?你看还有人拖家带口。”
“喂喂……你这试着碰碰运气如果不行就当作休假旅行的态度,得有怎样一颗淡定的极品大叔心啊!”
“一个生于1977年的混血种,今年也有三十三岁了,有颗大叔心有什么稀奇?”
行政套房里满地狼藉,资料扔得满地都是,几台笔记本全开,墙上是本地地图的投影,此外还有花花绿绿的快速食品包装纸,桌上放着两个吃了一半的全家桶。
楚子航叼着一根巧克力棒,端坐在桌边敲打键盘。
从入住酒店起他一直工作到现在,靠着巧克力棒、曲奇饼和碳酸饮料过活。
芬格尔四仰八叉地躺在满床的资料中间,一手拎着个红酒瓶,一手握着一只炸鸡腿,好似一只翻过来晒太阳的癞蛤蟆那般惬意。
“路明非出去一天了,你知道他去哪儿了么?”楚子航忽然问。
“说是去网吧了,在这里打游戏会影响你干活儿。师弟我们可都靠你了,人家那一组都是精锐,你还得拖着我们这俩油瓶。”
“你大概误解了这个词的意思,中文里把女人离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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