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李悍悍呵呵一笑,把贯雪背到肩上,不理会长孙无忧的招揽之意,自顾自的开口道:
“曾经有一只花豹想吃了我,那时候我还很弱小,但也不畏惧,我拿着木头做成的标枪和它对峙,它想吃肉活下去,而我不想被吃,就这样我们对峙了好几天。”
“有一天夜里,我实在因为太困太累太饿熬不住了,就躲在树上睡着了。”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它正看着我,发现我醒过来的花豹,瞬间扑了过来,我举起木枪捅破了它的肚皮,和它一起掉到了地下。”
“你知道吗?就那么一捅,威胁我好几天的花豹就被我捅死了,我才发现原来是这么简单的事情,花豹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如果我没有奋力一博,可能会被这个畜牲熬死,现在它的皮被我剥下来成了我的战裙,我会时常拿出来看看,庆幸自己当时给了花豹机会,也给了自己机会,那只花豹的皮子很漂亮,改天有机会穿给你看。”
李悍悍说了一通不着边际的话就离开了,把长孙无忧和手下的人晾在一边。
直到李悍悍走远了,长孙无忧才自语道:
“李悍悍?长孙家可不是花豹,是蛰龙啊。”
李悍悍从地上拔起画戟,从张善愁那里领到百夫长的任命书后就带着新鲜出炉的韩愚伍长和啸月离开了。
军营的生活很简单,骑兵上午操练阵型,练骑射,下午则溜马清洁马匹,身为募兵营里新晋的百夫长也不例外,这是每一名合格的骑兵必学的科目。
李悍悍本身就很聪慧,加之成为先天高手后学习能力更是强横到变态的发指,李悍悍会利用下午收拾完马匹后的时间和韩愚习字,然后以自己对于力量和招式的掌握研究画戟的用法。
啸月则在军中獒犬里称王称霸,好不快活,长孙无忧在从长安八百里加急而来的骑士那里拿了一份告身,以毅果校尉的身份在募兵营外单独开了一营,新的营盘叫做龙骧营,每日里操练自己手下的士卒,仿佛忘了李悍悍这一茬。
很快,无论是募兵营还是龙骧营都飞快的涌入大量的新丁,新丁的考核标准也一降再降,力举百斤的瘦弱兵卒都被吸纳进来,每日里营区都由于新丁过多而混乱不堪,大战的阴影不断盘旋在营区的上方,逃跑之事发生的越来越频繁,直到有一天辕门外的哨塔多了二十多个面色惊恐被石灰腌制好的头颅后,营区才沉静下去,渐渐的多出了一丝肃杀的气氛。
不过这些都不关李悍悍什么事情,他每天都从军需官那里拿来大量的酒水,习完字练完戟后就躲到一边和韩愚还有啸月一起喝酒,自从在祁英那里喝过酒后,李悍悍就爱上了这种暗红色的液体,他十分喜欢粘稠的酒业液在舌根涌动的感觉,让人轻快,胸膛发热,老齐头也在李悍悍和张善愁拼了一夜的酒后成功的划到了自己的手下,老齐头不会骑马,只好当亲兵,李悍悍才知道自己这个百夫长是可以有两名亲兵的,虽然很可能整个募兵营里估计也就人皮骑士可以和自己硬刚,其它人都没有自己强,包括张善愁也是,但是好歹也是有马仔的人了,李悍悍还是有点执着这个的,毕竟曾经夸下海口,要当天下第一好汉,连马仔都没有,算什么好汉。
脸色微醺而两眼明亮的李悍悍又灌了一口酒,把剩余五分之一坛的酒给在一边翘首以盼的啸月喝了进去,看着啸月四肢发软走路摇摇晃晃的样子,几人都会心的笑了。
十天的时间就这样平静的渡过,李悍悍很快就把韩愚肚子里认的字掏空了,拿出余老赠予自己的牛皮轴,开始细细观看。
牛皮轴里记载的内容是练守山犬的法子,余老祖先在很久以前曾经是南岭巫族的祭祀,巫族们生活在山川沼泽之中,这里精怪层出不穷,人类在察觉这些精怪的能力很薄弱,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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