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过交道,但他们跟夸父族人已经交往多年了。
算是友好邻邦了。
听说侯志他们要走,大家都依依惜别,拿出最珍贵的礼物。
眼下,食物短缺。
人们只能送侯志他们几支长矛、几张皮子、几个罐子之类的。
侯志也不好拂了他们的好意,只好一一笑纳。
库纳尔更是羡慕不已。
“我也好想跟你们去天国啊。”
“唉,没那么容易,估计得走两个冬去春来。”
“人挪活树挪死。听说天国跟咱们这里是倒过来的,天暖和的时候多,天冷的时候少。”
“应该是的,树木更加茂盛,动物也更加凶猛。”
“可惜啊,今年恐怕不行了,部落里新生儿太多,照顾不过来。等来年就好了,人口越来越多,我不走大首领也要赶我走了。”
“好!你和你部落的人来找我们的话,就拿着这支箭。”
侯志说着,把二十五支箭矢中的一支拿出来递给库纳尔。
“我会好好保存,就算我不在了,我的族人也会拿着它。”
这箭矢是侯志跟反曲弓一块儿从文明时代带过来的。
侯志从来没舍得用,眼下就用来赠送朋友了。
“我们走了以后,你们就住进我们的营地好了,这一年,我们的营地已经建的非常好了,扔了也怪可惜的。”
“谢谢你!我们也帮你们守着你们族人的墓地。”
几天之后,鲁雅和矬子侦查驯鹿群回来了。
“好了!它们的先头部队已经出发了,这几天它们的大部队也该上路了。”
此时,营地里的需要带走的家当都收拾完毕了,就等侯志一声令下了。
晚上,大家在营地里吃了最后一顿晚餐。
前几天,大家还兴奋不已。
此时,又都不约而同地沉默了。
甚至有点伤感,有点压抑。
侯志只是在这里生活了不到一年时间,尚且留恋不已。
其他人都生活了十几二十年,甚至四五十年,当然更有感情。
按照侯志懒散的性格,他宁愿在这贝加尔湖边混吃等死。
这里虽然发展不出农业,发展不出畜牧业,也练不出铁器、青铜器。
但吃饱肚子没问题。
可作为文明时代的人,好不容易来到这蛮荒时代,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那不枉来一遭吗?
更何况,侯志还有自己的小私心。
解铃还须系铃人。
既然自己是在南美穿越的,回到南美有没有可能再穿越回去?
说到底,侯志还是很怀念自己的文明时代的。
侯志正想着怎么来活跃一下气氛。
姬娜突然唱起“我要带着你到网吧偷耳机”。
大家一起跟着嘻嘻哈哈唱起来。
侯志也忍不住笑着唱起来。
这破歌用来活跃气氛还真是不错。
等大家唱完了,侯志又从手表里找了首歌曲放出来。
是“太阳照常升起”。
“好!这个好!”大家更加斗志昂扬了。
这歌曲也很应景。
休息一晚后,第二天一大早,大家迎着升起的朝阳,准备上路了。
库纳尔也率领着族人,如约过来接收营地。
一起接收的还有夸父族的十几个老人。
他们实在太虚弱了,无法进行长途跋涉。
就让他们留在营地里好了。
随着天气转暖,库纳尔养活他们应该也不会太难。
两个夸父族的部落合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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