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人的地方,那么就有江湖。只要身在江湖之中,那么总是会有些恩怨。只要有恩怨,那么就会有仇杀。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能力杀死自己的仇人,所以就有了杀手这个行当。
江湖中的杀手很多,但是最有名的却只有一百名。那一百名,自然就是百杀榜上的一百名。
百杀榜,顾名思义就是百大杀手的排行榜。这份榜单每过一个月,就会重新的统计一次,每一次统计都会有很多新的名字出现,自然也会有很多老的名字消失。
但是在近十五年里,在榜单上有一个名字,却一直存在,而且这个名字一直占据着榜单的第一,即使在这十五年中,排名第二的名字已换了二十八个,排名第三的名字更是已换了八十九个。
这个名字就是血衣。
没有人知道血衣的真实姓名是什么?也没有人知道血衣到底长的什么样?甚至没有人知道血衣到底是男还是女?
只有一点,江湖中人都确信,只要是血衣要杀的人,现在都已经不存在了。
凌晨,风已止,天却还未亮。
一座不大的小院之中,有一个不大的凉亭,此时的凉亭内正有一个身穿灰色长衫的男子,正用一把小扇轻轻的扇着一座小火炉。而在那火炉之上,则是一个淡黄色的石锅,石锅内酒香扑鼻。
显然,这个男子正在煮着一锅好酒。
“朋友,天寒地冻,酒已煮好,何不来喝上一杯,暖暖身子。”只见男子抬起来,微笑着,轻声说道。
这个男子,正是刚从那小面摊回来的,慕春风。
话音刚落,慕春风的眼前就是一闪,没有任何声响,就已有一人坐在了他的对面。
只见来人,看上去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中年人。拉渣的胡子,随意盘起的头发,还有那一副矮小的身材。
如果将这样的人丢进人堆中,绝对找不出来。因为他长的实在是太普通了,普通到看到过之后,都不会去注意他。
但是,慕春风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却是实打实的吃了一惊。
能够令慕春风吃惊的人,在这个江湖中绝对不多,但是眼前的这个,却绝对能算。
因为,这个普通人穿着一件血红色的外套。
这种样式的外套,从前也有人穿过,可是那些穿过的人,却都一个个死于非命。
所以,现在江湖中还敢穿这种外套的,就只有一个人,那就是这件外套真正的主人,血衣。
百杀榜排行第一的,血衣。
“好轻功,”慕春风赞叹道。
“要想杀人,就得随时做好被杀的准备。”血衣的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说起话来也是淡淡的。
“所以,要想杀人,就得先学好轻功,”慕春风笑了一笑,翻起两个小酒杯,然后再拿出一个小勺子,将那已煮好的酒,勺到了小酒杯中。
血衣并不客气,直接拿起一杯,就一饮而尽。
“是的,”喝完一杯后,血衣才应道,“轻功好,就可以跑得快。”
“哈哈,没错,”慕春风也是同样的一饮而尽,才说道,“跑得快,命才保的住。”
“是的,保住了自己的命,才可以再去杀人。”血衣将小酒杯推到慕春风的身前,显然是想再让慕春风勺上一杯。
慕春风自然不会在意,拿起小勺,又将杯子倒满。
“所以说,你杀人,并不是因为你的功夫有多厉害,而是因为你的轻功够强。”慕春风又将小酒杯推到血衣身前,微笑着说道。
“可以这么说,”两杯热酒下肚之后,血衣的眼中,仿佛有了些许光彩。
“但是,你的轻功在本人的面前,或许并不能算是太强了。”慕春风也是一杯饮尽后,看着血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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