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 再见金坷儿(第2/2页)  荒野迷雾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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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演戏的演员,生气地质问我:“你是谁?给我滚一边去。”

    金坷儿也被突如其来的我吓了一惊,她显然认出了我,“是你?你还活着?那你肯定做了他的走狗。”

    我知道“他”指的就是金基斯,一般叛逆的少女都会这么形容自己的父亲。不过令我诧异的是这句话的逻辑。我活着就肯定做了金基斯的走狗,意思是我不做金基斯的走狗我就肯定会死?我脑袋里忽然回想起金坷儿另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别喝酒”,我当时对金基斯充满信任,一度认为这是一句耍人的话。现在仔细想来,二者之间可能有着某种联系。

    “难道那酒有毒,我喝了就会没命?可是,我当时和金基斯素不相识,他何必花那么大力气害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我转念一想,似乎有点头绪,金基斯当时对我充满期待,他认为我有特殊能力。难道他觊觎着有特殊能力的人?

    当然,这只是猜测,最直接的验证方式就是问问金坷儿,“我不是金基斯的走狗,你知道什么?”

    金坷儿脸色一下堆满了笑容,问我:“我就知道你不是他的走狗,你厉害吗?做我男朋友,带我离开这里吧。”那是金坷儿第一次看见我时说的话,现在我知道,她是认真的。不过从她和那个小矮子的对话可以推测,她肯定对小矮子也说过了。我真的有点弄不清楚这个女孩的行为。

    “坷儿,你已经让我做你男朋友了。”只见一边的小矮子有点气急败坏,然后只见他指了指我,用命令的语气对两个大汉说:“揍他!”

    两个大汉看上去就十分老实,耿直道:“可是霍金少爷,老爷不准你打架。上次你就因为打架被老爷打了屁股。”

    霍金?我听说过这个名字,麦秆村里地主家的二世祖,纨绔子弟的典型。记得去麦秆执行过一次任务,据说下水道有怪物,可是结果却让人啼笑皆非,那怪物只是一条正在呜咽的狗。霍金把家里宠物狗的嘴绑上后丢进了下水道。

    “快去。”霍金大喊道。那两个大汉无可奈何地向我走来。他俩是标准的农民,力气大反应迟钝,再加上没有战斗欲望,所以我三下五除二就把他俩撂倒在地,看得金坷儿和霍金目瞪口呆。

    霍金显然有点不知所措,像跳梁小丑一样说着类似于我爸是李刚的大话,我给了他一个捏拳要揍她的动作,他识趣地溜走了,然后两个原本倒地不起的大汉,一下子起身就跟了出去。我和他们心领神会地演了一出苦肉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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