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章 修行我欲成仙(第2/2页)  龙秦盛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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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转头看向赢祥“赢祥,看你的了”

    “好嘞,今晚吃一手蛇羹。”赢祥也是很激动,这可是美味啊。

    起初他们谁都不待见这个帝都来的少年,这个恶行昭昭的少年谁都不喜欢。但是后来才发现这个少年居然会做饭!会做饭,要知道他们整天风餐露宿,刀尖上舔血,那里能吃上一顿热饭。在相处之时他们就渐渐的发现这个少年远比他们想象中的坚韧坚强,谁都觉得他不可能坚持下来,但是他偏偏就是坚持了下来。

    而且杀起蛮族来连演眼睛多不眨一下,凶狠程度比他们还凶,见到蛮族就像是饿了数天的狼见到肉一般。

    这几个月来,他已经忘记了自己的手下到底沾了多少的蛮族鲜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死在他的手上,但他却没有一点同情。

    蛮族不值得可怜,他们并不好对付,他们凶恶残暴,烧杀抢掠,这就是他们的生存方式。蛮荒之地比之辽东更加贫瘠,蛮族不善经商,只能在这边东强些食粮,甚至连尸体连蛮族内部都会相互残杀吃食。这就是蛮荒的法则,每一个冬天亿万生灵都会在白雪之上挣扎着,只为看到明天的太阳。大自然本就是弱肉强食,所以死在他的剑下,也就并没有什么了。

    他还自己的自己第一次与蛮族小队遭遇的那一刻,他们身穿兽皮,皮肤青黑,强壮野蛮。但是军队里面盛行一种炼体之法,此法据说是某位将军所创,流传至今。勤加修练虽说连武仙入门都不上,但是却比蛮族强上不少。而且蛮族虽说是强壮,但是脑子却不是很好使,加上雾气的差距,所以一个炼体的士兵打上个蛮族不是问题。

    那次他把手放在一名刚死的蛮族身上,当时先天之气未散,那股白气顺着他的手掌被吸收到他的穴道之中,起初他觉得恶心,但是当这种力量慢慢被汲取出来,当先天之气汇满他的第一个穴道时,他沦陷了。他的力量整整增加了十倍,或与是因为他的基础比较薄弱,他从未感到是这样的舒坦。

    从那时起,他动了杀心,他渴望力量,他追求力量。

    这几个月以来,几乎每天都会遇到蛮族,而他甚至在蛮族流寇之中赢得了一个银面刽子手的称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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