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可以想象鞋子里的指甲断掉,血顺着脚趾缝聚类到鞋底。
那种钻心的疼,他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他知道,当那把诺德人的斧子劈开雅各布的脑袋的时,那个对谁都很好的老兵油子,一定更疼。
他不能放弃莎莎,不能,绝对不能!多恩,这个抛弃了战友和信仰的士兵,又像最勇敢的士兵那样,拎着剑向塞塔跑去。
多恩觉得自己真的蠢,自己已经背叛了一次,圣神给了自己悔改的机会,却偏偏要背叛第二次。
那个傻乎乎的小孩子,什么也不会,什么也打不过,什么都信,更糟糕的是什么都吃。他已经不敢想象,自己离开后,莎莎的日子将会变得怎么样。
那个又笨又丑的小东西,会不会被人欺负,会不会被迫去吃尸体上的蛆虫即便是混在逃难的人群中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那种窘困,斯瓦迪亚人对待同胞,未必就比杀人不咋眼的诺德人好到哪里去。
“呜嗷~~嗷~”突然间,多恩隐隐约约听到,狼的叫声在靠近塞塔的树林中回荡,那群夹着尾巴的的狗东西在缠绕着某个猎物,也许是人c也许是其他的野兽什么的跑进了村子里。
多恩不在乎那是什么人,还是什么怪兽,他只只知道他的脑袋像是一个快开锅的水壶,热气顶在头盖骨上,他冷静不下来了。
他呼喊着军队里学到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口号,他也不知道自己嘴里念叨的究竟是在为谁而战,把那单手剑双手拿在手里,疯狂地冲进村子里,一群气喘吁吁地野狼聚拢在莎莎的屋子外面,他能听见小女孩的低声啜泣声。
“该死。”多恩想到那只兔子是新鲜的,还留着血,狼顺着血味找到了莎莎。他挥舞着那柄并不锋利的铁剑,像是一道不停息的旋风般冲了上来。一只野狼想要上去扑咬,被他一剑捅进了嗓子眼里搅了几搅,也就软趴趴地死在地上了。
“不要怕,我来了!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出门!”
不远处,狼的嚎叫声提醒了一些原本不会往这个方向注意的人。
西蒙斯停下了脚步,看了看同样把手放在剑柄上的莱森,沉闷地说道:“有人我们去看看,应该是幸存者,或许我们可以帮些什么。”
莱森有些疲惫了,但加快了步伐,带着那些步兵呼哧呼哧跑了起来:“这有什么意义呢?我们救了一个人,总还是会有十个掉下脑袋。”
“嗯原本要死十一个的,这不是很有意义的吗?”西蒙斯的神情很认真“我的妻子孩子是一些好心人,他们在天堂里,会很高兴我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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