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割了数千枚头颅。
一时间,震撼了燕秦两军,在秦营里,这小将被渲染为天人,说是几千年前的杀神白起转世,秦兵无不谈之色变。
这时,其他包围上来的燕军也对这秦军发起了进攻。那小将再出奇计,算准了秦军撤离定会经过落马坡,率千人部队埋伏在哪里,以逸待劳。落马坡地势陡峭,等秦军经过时,小将突率军队杀了过去,秦军被打了个措手不及。那时小将自制了两面帅旗,左边大旗书“杀神重生”,右边大旗书“白起再世”。
秦军早已疲惫不堪,毫无斗志可言。小将又派人趁乱混进秦军队伍里喊着秦败了大家快四散逃命吧。
秦军不战自败,在落马坡这个地方光是被马蹄践踏而死的就有几千人,落马坡因此而得名。
有小将破敌在前,各军个个首当其冲,一路把秦军追得赶回了边境才肯罢休。当年秦军三十万大军回去时只剩十四万,连出征时的一半都不满。
小将一战成名,这个小将名叫陈太卿,十年前以一千燕甲割得秦军头颅九千六而扬名天下。又因屡出奇计现在在南部边境声名官位仅次于大将军呼延雄。
吃了这个大亏的秦国人之后在边境见到燕国的都低着头走,为啥?丢人!被陈太卿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将弄垮了三十万大军,这也和秦国没用对将领有直接关系。
福州,朝廷的精锐平匪部队浩浩荡荡经过善城城郊往西而去,一老妇边看着路边经过的军队边喝了一口碗里的水又一口全喷到屋前的菜地里,中午吃的大蒜味儿可真大,喝几口水漱漱口消一点大蒜味也好,不然嘴里可就是满嘴的大蒜臭味,难受。
屋内一老头一个人坐在那慢悠悠地喝一口老酒夹一筷小菜,他老伴儿都快六十岁的人了,是村里有名的话唠,大嗓门,急性子,他却恰恰相反,三棍子打不出个响屁来,连做事都比平常人慢一拍。
老妇一脚踏了进来,“嘿,朝廷还没忘记我们这帮老百姓嘛,这派过来的军队也不像城里的外出训练的部队一样,走没走样站没站相,每次来城郊训练,都得搞焉一大片田地,偏偏咱们家的田地就在那演武场边上,这群乌合之众天天嚷着自己厉害,可那福州首富吴朗死那么久,这帮饭桶查了这么久都没查到凶手。再看看家前面那拨,规规矩矩走在路上,半点都不带碰菜田的,神采奕奕,这样的部队纪律都这么好,去利州恐怕不消几天就能平定吧。”
老头嗯了一声,嘬了一口小酒,这酿的白酒放的年头越久味道越烈呐。
老妇对老伴儿的不多言笑已经习以为常,边收拾碗筷边唠叨道:“要说现在出的事儿可真多,半个月前咱村不还来了三个偷鸡贼吗?听说被逮到是因为一个女侠路见不平出手相助可惜,最后又用重金买下了那只鸡,哼!现在的有钱人真是钱多到没处使了,可惜那天我不在场,不然我得好好说道说道她。”
“要说怪,现在的怪人可多了去了,十几天前我带玉贵,哎,说到玉贵,这死小子跑哪玩去了,饭刚扒拉几口就跑了,糟蹋粮食,还得我吃完,跟他爸小时候一副德行。对了说到哪了,哦,那天我带玉贵去城里赶集,在路边看到一老一少两个怪人蹲在那儿,那小的长得还挺入眼的,五官端正,比咱村的贾秀才长的还要好看不少呢,就是脾气不好,刚说他一句就瞪我,那眼神好像能把我活吞了似的,我现在一想就发怵呢。那老的倒是挺不起眼的,长得也没出彩的地方,属于一见即忘的类型,邋邋遢遢的身上还有一股酒味头上还戴了根簪子,搞得不伦不类的。那乞丐二宝知道吧?那一老一少两个怪人居然跟他吵了起来,那时离远了没听清他们在争吵什么,好像是为了什么地盘之类的,哎呀,跟一个乞丐抢地盘想想就后怕。”
老头儿慢慢悠悠地喝了一口白酒,这酒可真烈啊,跟主人在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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