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想,但她还是乖乖的在树屋周围,捡拾干柴。而李哲和陈想,则背着猎枪深入草原打猎。
如陈想预想的一样,草原里果然有野兔。生态舱是一个巨号的生态瓶。在这样一个单一的生态系统里,没有天敌的野兔,生长得格外肥硕。而且它们一个个都傻乎乎的,并不怕人。
李哲和陈想,大摇大摆地走到它们面前,它们还是不慌不忙地吃草。不过,李哲刚拿出猎枪,将枪口对准这些兔子,它们就立即逃散开来。
“怎么搞的?”李哲有些懊恼,“这些兔子,不怕人,但怕枪?”
“难不成,这些兔子认得这把枪?”陈想分析道。
虽然对兔子的行为感到奇怪,但李哲和陈想仍旧保持着猎人的耐心。两人匍匐在草堆里,隐匿自己的身形,等待兔子放松警惕上钩。
一直到落日的最后一丝余晖,终于有一只肥兔按捺不住,从洞口出来。李哲屏住气息,慢慢地将枪口瞄准这只兔子。
兔子并没有动,但李哲也没开枪。
“开枪啊!”陈想小声催促。
“别急。”李哲刚说完,兔子立即挪动了位置。
只见这兔子一蹦一跳,进入了更深的草丛。旁晚昏暗的天空下,这只兔子的身形隐匿起来,只留下发光的双眼,让李哲可以知道它的位置。
兔子四下张望,没有发现危险,终于放松警惕,开始安心吃草。就是现在!李哲稳住枪口,沉着冷静地扣下了扳机。
携带着钢珠的子弹,在猎枪正前方的十几米远处炸裂开来。每一颗小钢珠,都成了致命的子弹。
这只可怜的兔子,在听到枪声的那一刹那,就已经知道,它短暂的一生,要提前结束了。至少有七八颗钢珠击中了兔子的身体。
尽管它拼命地挣扎蹦跳逃跑,都已经无济于事了。
夜色降临,捡来一堆柴火地周晓梦,孤独地眺望远方,等待猎人归来的消息。而李哲和陈想,终于是姗姗来迟。
陈想手里拿着一只野兔。兔子已经处理过了。本来他们可以更早回来的,只是剔除兔肉里的小钢珠,花费了太多时间。
陈想肯定不愿意浪费时间剔除小钢珠的。但李哲坚持这么做。他得给周晓梦一个好印象。人家可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吃东西当然得讲究,肉里有钢珠多跌份儿。
“让你久等了!”李哲主动和周晓梦打招呼。
“哼哼!谁等你啦!”周晓梦说,“呐!柴火都在这儿了。我可不会生火。”
“嗨!这个简单!看胖哥我的!”陈想主动过去生火。他带了打火机,所以很快就把柴火变成了小火堆。
陈想煞有介事地处理兔肉,支起架子,将兔肉放到火上烤,还时不时地给兔肉翻面。周晓梦新奇地看着陈想的动作,好一会儿终于忍不住凑到李哲身边,小声问:“你朋友是不是经常抽烟啊?怎么随身带打火机的?”
“这个我们都是三好青年,我从不抽烟的!”李哲满头黑线。这女人怎么脑回路如此清奇,突然想到这个。
“是吗?那我告诉你。”周晓梦神秘地说,“我发现了一个秘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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