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03 章(第4/4页)  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进入东北三省的计划。在美国的策动下,宣统三年三月(1911年4月),四国银行团同清朝政府订定了一个"改革币制和振兴东三省实业"的贷款合同,合同规定清政府向四国银行团借款一千万镑,并给四国银行团以东三省投资的优先权。成立这个合同是美国对于日本、俄国的一大胜利。但是这时已是辛亥革命bào发前夕。由于中国国内形势发生变化,四国银行团的一千万镑的贷款没有能实现,而它的铁路贷款则成为引起革命的一个导火线。

    1911年7月,英国与日本缔结第三次同盟条约。中国问题是先后三次英日同盟条约中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一次同盟条约和1905年的第二次英日同盟条约一样,写上了这样的条款:"保证清帝国的独立与领土完整,并保证列强在华商工业机会均等的原则,以维持列强在华的共同利益"。

    事实上,在上述几年中,帝国主义列强间订立的其他各有关中国的协定,也都有类似的条文。例如1907年的日法协定,说的是:"......尊重中国之独立与完整,及各国在华的商业与臣民同等待遇的原则"。日法协定在公开的协定外以秘密的换文互相承认在中国的势力范围,法国是广东、广西、云南三省,日本是福建和东北。同年的日俄协定,关于两国瓜分在东北三省的势力范围也是规定在秘密的条文中,在其公开的协定中则说:"两缔约国承认中国之独立与领土完整,及各国在华商工业机会均等主义,并相约各用其所有之和平方法,以扶助及防护现状之存续及对上述主义之尊重"。1908年日美间的罗特一高平协定所用的语言也大致相同,那是说:"两国政府决意,依其权限内之一切和平手段,维持中国之独立及领土完整,及该国内列强商工业之机会均等主义,以保列国在该国之共同利益"。

    这些帝国主义的协约,很明显的,无非是相约在形式上保持中国的独立与完整,而在实际上使中国成为受列强共同宰割和控制的半殖民地。梁启超主办的《新民丛报》在日法协定成立后发表评论说:列强推行“机会均等”、“划分势力范围”的政策,其结果必将导致“中国之一草一木无非在各国同盟协约势力之下,然则所谓保全中国者,亦不过瓜分之一变相而已”。这篇文章结论说:“各国所标榜之主义,曰领土保全,曰机会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