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权”或“土地国有”的主张,虽然是接触到了反对封建主义的土地制度的问题,但是孙中山和其他一些同盟会员却认为这是“政治革命”以外的另一种革命,是社会主义的革命。按照他们的说法,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他们认为,西方的Socialism,可以译作社会主义,也可以译为民生主义。见《民报》第四期朱执信和冯自由的文章)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在他们的心目中是极为混乱的。《民报》上虽然有人提到马克思,片段地介绍了《共产党宣言》的内容,但他们并不了解马克思主义。他们至多把马克思主义看做可以并存的各种社会主义学说中的一种。他们把无政府主义,把社会改良主义,把西方资产阶级政府实行的社会改良政策,甚至把帝国主义在殖民地实行的某些土地政策都看作是社会主义。
中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从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的经验中已经看到,资本主义社会并不是那么美妙绝lún的。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必然发生尖锐的阶级斗争,引起许多社会问题,以致引起新的革命。这个事实反映到同盟会的会员中,得出了两种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可以章太炎为代表,他在1907年写的《讨满洲檄》中说:他很担心"新学诸彦,震于泰西文明之名,劝工兴商,汗漫无制,乃使豪强兼并,细民无食,以成他日之社会革命。"①他的意见是说,为了避免将来的革命,最好不要步西方的后尘,发展工商业,发展资本主义。章太炎在同盟会时期的革命思想是徘徊于民族资产阶级的观点与农民小生产者、小业主的观点之间的,当他单纯强调排满而认为革命的结果是否实行民主政治并不重要,以至认为最好不发展或少发展资本主义的时候,他就更多地反映了小生产者、小业主的观点。
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多数同盟会员提出了另一种观点。他们以提倡社会主义或民生主义的名义来表达他们要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理想,并且以为,只要及早实行他们的所谓社会主义,就可以预防资本主义发展的祸害,也就可以避免下一次的革命。 1905年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说,在欧美各国,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是已经解决的问题,现在到了"民生主义跃跃然动"的时代,"二十世纪不得不为民生主义之擅场时代也"。他以为中国"睹其祸害于未萌,诚可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①。一年以后,孙中山在《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上说:"凡有识见的人,皆知道社会革命,欧美是决不能免的。这真是前车可鉴"。他认为,"中国今日,如果实行民生主义,总较欧美易得许多。因为社会问题,是文明进步所致,文明程度不高,那社会问题也就不大"。他所谓"文明进步",其实就是指资本主义的发展。孙中山表示不赞成"文明不利于贫民,不如复古"这种说法,而认为"文明进步是自然所致,不能逃避的"。他说:"文明有善果,也有恶果,须要取那善果,避那恶果。欧美各国,善果被富人享尽,贫民反食恶果,总由少数人把持文明幸福,故成此不平等的世界。我们这回革命,不但要做国民的国家,而且要做社会的国家,这决是欧美所不能及的。"②
孙中山其实并不了解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社会革命是什么内容,却以为“社会革命”就是他所谓平均地权。同盟会的《军政府宣言》说明平均地权的办法是“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①孙中山曾给以具体解释说:“比方地主有地价值一千元,可定价为一千,或多至二千;就算那地将来因jiāo通发达,价涨至一万,地主应得二千,已属有益无损;赢利八千,当归国有,这于国计民生,皆有大益。”②这实际上是意图在地价上涨时,国家按较低的价格把私人所有的土地收买下来,使国家成为全国土地的主人,由国家收取地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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