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呵呵。”小二干笑两声,不知该说什么了,于是道:“两位慢用。”然后转身走开。
二人吃完了饭,思涯有些不好意思道:“这里还有些银子,咱们用不用再换两身衣服?”
秦香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一笑道:“我看这衣服十分的漂亮,便不换了吧。”
“可是……”思涯想说不换便会被别人误解。
秦香却是一笑道:“我看这样也无妨。我们虹光派之人必定想不到咱们会如此的行进,你不是要夺取血剑吗?”
思涯点点头,心道一个姑娘家都不在乎,自己更不应该在乎了。其实她也不必在乎的,我们连相互的**都看到了。
他想着,突然忍不住的笑了起來。
秦香看到他坏笑,知道他定然是想起了前几日之事,于是大羞。伸手便向他打去,“虽然你笑起來不难看,可是我现在不许你笑了。”
思涯连忙的收起了笑容,因此此时二人刚刚离开镇子,路上的行人见二人打闹,纷纷的看來。
二人脸上一红,连忙的住手。
又走了片刻,此时空中突然传來一阵的振翅之声,向潇州城的方向飞去。
秦香抬头看去,忍不住道:“信鸽。”
思涯一愣,连忙手上光芒一闪,那只飞行之中的信鸽身子一震,然后径直落到了他的手背之上。
秦香大喜,想起他驭猪之术,此时才明白那传说中的西域驭兽之术是真的。而且眼前之人肯定是个高手。
思涯在信鸽的腿上一摸,摸出一个精致的小信筒。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的信筒,可是相当的考究,显然乃是大家的信鸽。
“呀,鑫瑞钱庄。”秦香看清楚了信筒上的古文惊道:“这是鑫瑞钱庄的信鸽,快看看,是不是江公子有事向长老和帮主禀报呀。”
思涯拿出信展开,上面寥寥数字,可是他看过之后,脸色却变了。
“说得什么?”秦香抢过來问道。
只见上面写道:掌门、父亲在上,文广叩首。思涯和秦香不知所踪,南疆魔族持血剑入潇州。另有天龙帮在潇州城外遇一少年,少年法术奇特,而且所持之法宝,疑似魔彩珠。
“啊,魔彩珠。”秦香惊讶的看着思涯,她知思涯在报仇之前,需要夺取血剑和魔彩珠。否则便大仇难报了。
思涯愣了片刻,突然笑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來全不费功夫。既然送上门來了,那便少了我路途之苦。走,马上到潇州。”
思涯说着,拉起秦香大踏步的向潇州走去。
二十年前,潇州城便已是天下第一繁荣的城市。
二十年后的今天,其繁荣程度又进几成。
原來两层的城墙,此时已扩建到了四层。其占地规模也增大了不止是三四倍之多。
若说新兴的云州城那是集贸式的城市,而潇州便是各地富豪们聚集之城、享乐之城。
这座城市的贸易功能渐渐的退缩,而吃喝玩乐等等功能却是空前的繁荣起來。
故而中原流行那么一段俗语:潇州不思乡。便是说各地的客商一旦在潇州住上一段,便会沉醉于其中,不能自拔,而不思故乡。其实不思乡还有一层含义,便是不敢思乡。柳巷、赌场一圈下來,多数人便会身无分外了。
然而潇州城二层城墙的以内,靠西的部分是大片的庄园,安静而详和。在这一代居住的多是中原大户,原本的宏运钱庄现在的鑫瑞钱庄副庄为代表的,潇州城内的最早的富户。
多年之前他们便已是中原的富豪,多年的沉淀,早已让他们对于奢华失去了兴奋,而是坦然的从容的面对了。
只有那些新进的暴发户,才真正的痴迷于尝试各种不同的新鲜东西,大把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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