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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甘平庸,发誓要出人头地,一个巧合,原本每日给何长老送饭的家伙生病了,正好我在厨房,这个差事就轮到了我的头上。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魔教的主事着,我毕恭毕敬地把饭端过去,连大气也不敢喘。
这里是魔教,不是什么随便的地方,一言一行都需格外谨慎,前两天有一个人做事莽撞了惹了一位堂主不快,被那位堂主抽了好几鞭子,到现在还卧床不起。
何长老年约五十,不知为何,头发胡子已经花白。他正在自己的院子里练剑,仙风道骨。
这世上有一种人,身怀武功,或飞檐走壁,或刀枪不入,或推掌劈石,或剑风破竹。
我原以为魔教练的都是吸人血的魔功,其实不然,本来我应该是把饭端到桌子上就该走了,只不过,我也渴望成为那种人,行走在这世间,再也不用看人脸色,低人一等。
所以我没有直接离开,站在那里,看他耍完了整套剑招。
“你想学武功?”何长老不愧是习武之人,声如洪钟,气吞山河。
“是。”我如实答道。
“你是新来的?知道我这同山院的规矩吗?”
我惊了一下,我既来送饭,规矩自然是知道的。
不言不语,做完事就走,切莫在同山院停留。
我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心里祈祷着责罚能够轻一点。
古语有云:男儿膝下有黄金,可古语又云:大丈夫能屈能伸。这个时候还是保命要紧。
“回长老,奴才今日是替班,奴才想学武功,不甘平庸,屈居人下,今日得见长老风骨,所以失了规矩,但凭长老责罚!”
也不知是否是我这番豪情壮志感动了他,破天荒的,他竟然收了我为徒。
五年的光景转瞬即逝,习武太苦,回忆依旧触目惊心,我能坚持下来,却再也不愿想起。
师父说我是疯子,如果不疯,也就没有今天的我了。
我早就记不得自己的生日,师父便把他收我为徒那日作为了我的生日。
十八岁生辰那天,我成为了教里的左护法,不仅如此,我也成了教主慕临天的义子——慕荆离。
教主历来从左右护法之中出,慕临天此举已经暗示了众人,我将会是他的接班人。
那日风光无限,是一个噩梦的结束,也是一个更大的噩梦的开始。
从此世上再无陈壁,我再也活不成以前的样子,挥手道别过往,唯独舍不下一个她。
慕临天喜怒无常,冷血无情,作为与他朝夕接触的人,在没有足够实力反抗他之前,我过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身上那道深刻狰狞的伤疤就是拜他所赐。
慕临天嗜酗酒,好美人,醉酒后肆意妄为。
他把我当成侍奉他的女人,欲上下其手,我推开他,让他好好看看我到底是谁!
事实却是,永远不要去跟一头醉酒的猛兽理论,他一掌推开我,抽刀向我砍去。我拿起剑防卫,最后一道疤换了慕临天的一条命,值了。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慕临天的血溅到我的脸上,我很快抹掉了,我不反感这血腥的味道,而是觉得慕临天的血,脏!
后来江湖把此事传的越来越夸张,其实那时的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没有同归于尽已是万幸。
师父帮我将此事压下,并推我成为新的教主。
及冠之年,加冕为王。
接任之时,我问师父,茫茫人海,可能寻觅一人?
“你还记得那人的样貌吗?”
“不记得了。只记得她脖子后的那道蝴蝶胎记。”我不想忘,却还是忘了。就连那道蝴蝶胎记,剩下的记忆也就剩这四个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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