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翔庆军地位最高。各军大小不等,有的10万多人,有的只有一二万人。全国监军司所统军队总数约为50万人。每一监军司设都统军、副都统军和监军使各一人,由部落贵族担任,下设指挥使、教练使等官,由党项人或汉人分别担任。军队仍以部落为基本编制单位。出兵作战时,以银牌召各部落长面授作战任务,由部落首领统率其全部落的军队,谓之“一溜”。
擒生军。擒生军是由各部落首领挑选精骑组成的。共10万人,是西夏的精锐部队。擒生军的任务是在战斗中攻击敌人,以生擒敌军当奴隶为目的,所以称为擒生军。这支军队在同北宋军队的作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兵役制度
西夏实行的也是一种全民皆兵的兵役制度。15岁以上、60岁以下的成年男子都是国家的战士,平时不脱离生产,战时则随各部落首领参加战斗。但在一般情况下,西夏的国家常备军还是有固定员额的,采用的是征兵的办法。据曾巩的《隆平集》卷二《夷狄传》记载:
其部族一家号一帐,男年十五以上为丁,有二丁者,取正军一人、负担一人,为一抄。负担者,随军杂使也。四丁为两抄,余为空丁,愿隶正军者,得shè他丁为负担,无则许shè正军之疲弱者为之。故壮者皆战斗,而得军为多。
西夏的常备军主要是部族兵。部落首领在部落中有很高威望。因此,西夏的军队有很强的组织xìng和纪律xìng,战斗力也较强。
西夏出兵作战,仍保留了一些原始社会的风俗习惯。出兵前,各部落首领要歃血盟誓,并以出猎作为战争准备,shè猎完毕,各部落首领环坐生食兽ròu,共同议论兵事,择善而从,这实际上是原始社会晚期部落首领民主议事制度的遗存。
第三节 金朝兵制
金朝是女真族建立的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公元1115年,女真族完颜部的完颜阿骨打在反辽斗争中建立了金朝,以会宁(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南)为都城。1125年,金灭辽,1126年,灭北宋,从而建立了北部中国的统治,并在灭辽和灭宋的斗争中,逐步建立起一套独具特色的军事制度。公元1234年在蒙古和南宋的联合进攻下,金朝灭亡。
(1)军事统御机构的演变
金朝建立后,确立了皇权的统治,建立了勃极烈制度。勃极烈是统领各部族军的军事统帅,分谙〔an安〕班(女真语“大”的意思)勃极烈、国论(女真语“尊贵”的意思)勃极烈、忽鲁(女真语“总帅”的意思)勃极烈,他们都是协助皇帝议事的诸王。为适应战争的需要,金朝也仿照辽、宋兵制不断改革。在出兵灭辽时,以谙班勃极烈为内外诸军都统;伐宋时则改勃极烈制为专设元帅府,由都元帅、左右副元帅指挥军队作战,各路还设有左右监军、左右都监。金熙宗即位后(公元11351149年在位)废除勃极烈制,改用辽宋制度,中央设三师(太师、太傅、太保)分管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仍以都元帅府为最高军事机构。地方设路、府、州、县四级。各路设兵马都总管,统领军兵。海陵王(公元11491161年在位)即位后,继续改革军制。正隆元年(公元1156年),废中书、门下两省,只保留尚书省,直隶于皇帝。又废都元帅府,仿宋制设枢密院,由朝廷任命枢密使、副使,主管军事。尚书省、枢密院分掌政、军,但枢密院受尚书省节制。从此,金的兵制稳定下来。
(2)地方军事机构
金朝的地方军事机构主要是统军司、招讨司,在各路总管府中亦设有管理军事的官员。金初军府或称军帅司、都统司,或称统军司。天德二年(公元1150年),金在山西、河南、陕西三路置统军司,后山西(即西京路)统军司被撤销,又增设山东统军司。至金海陵王时,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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