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3 章(第1/4页)  中国古代兵制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制。秦律规定,男子17岁必须到国家机关登记(称为“傅籍”),承担服兵役的义务,直到60岁。凡到傅籍年龄者一律服兵役二年,一年在本郡,一年在京师或边疆,称为正卒。另外,每年还必须在本郡县服役一个月,主要是修城、筑路、运送军需等军事xìng劳役,称为更卒。由于秦朝多次大规模用兵,实际上征兵时并未完全按制度行事,而是为满足战争需要,无限制地强行征兵,并同时无限制地役使未当兵的农民,为秦朝修宫殿、建陵墓、筑长城。如修筑骊山陵役使刑徒和奴隶70余万,北筑长城动用民力40余万,南戍五岭又用50万人,据估计,秦朝服役的人每年在300万人以上。这一做法直接导致了阶级矛盾的激化。农民阶级由于不堪重压,被迫起义,秦王朝在农民起义的大风暴中很快地走向灭亡。

    (4)军事jiāo通和军事通讯制度

    秦朝为加强国防建设,修建了直道、驰道和五尺道等军用道路。直道是秦始皇命令大将蒙恬修筑的一条从咸阳经过云阳(今陕西淳化县北)、上郡(今陕西北部)直达九原(今内蒙包头市西北)的军用道路。驰道以京师咸阳为中心,通往全国各地。驰道宽50步,路面经过夯实,路旁每三丈植树一株。五尺道是由四川盆地通向云贵高原的军用道路。这些道路的修筑,对巩固秦朝的统治起到了重要作用。

    秦朝还在这些道路的沿线建立了大量的亭、烽燧和邮驿等设施,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军事通讯制度。

    亭是用于防守和望的军事设施。秦在边境沿线和内地各军事要道上设亭。亭的任务除守望外,还要承担接待过往军人、官吏,监送服役人员前往役所和追捕盗贼、维持治安等任务。内地人烟稠密地区,一般每10里设一亭,边境人烟稀少地区则30里设一亭。亭置亭长一人,亭父、求盗各一人,直属县尉。亭与亭之间有通道相连。绵延相续,便于jiāo通联络。

    烽燧也称烽火台,是边防报警设施。秦朝在边境线及边境线与各级边防指挥部之间均设有烽燧。大致每30里设一个,有燧长一人、燧卒数人,由边防戍守部队派出。烽燧设在高地,筑楼约五丈高,楼上树着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杆顶头吊一横杆,杆上系着一个内装柴草的笼子,一有情况,立即按规定信号点燃笼草报警。白天发烟,晚上举火。相邻烽燧一见烟火,便立即依次传递。举火或发烟的同时,还要按预定信号擂鼓,向烽燧附近的亭塞报告,使戍守部队能迅速作出反应。由于亭燧的任务密切相关,所以有亭又有燧的地方,两者往往结合在一起。

    邮驿制度起源于西周,秦代趋向完备。邮是徒步通讯,驿是乘马通讯。大致是五里一邮舍,30里一驿站。传递和接受文书,都要登记收发的时间,以备核查。机密的军事文书一般不让驿卒或邮卒传递,而是由军官或士兵专程传送,沿途只换驿站准备的马,而不换人。由于邮驿的完备,秦代文书的传递速度很快,一天可传500里。

    (5)军功爵制及其对秦朝的影响

    秦自商鞅变法,实行“利禄、官爵专出于兵”的政策,这就是著名的军功爵制。这一制度,当时曾动员秦国军民“竭其股肱之力,出死力为上用”,使秦国“兵无敌而令行于天下”,对最后统一六国起了积极作用。秦统一后,这一制度仍坚持实行。李斯当丞相时,依然是“官斗士,尊功臣”,从而在全国形成一个军功地主阶级。这些军功地主们,依靠授爵,掌握了各级政权。他们以征战为常事,以杀人为荣耀,进入和平时期后,便转化为对农民的极其残酷的剥削和压榨。秦朝毫无节制地役使全国民众,便是其残暴统治的集中体现。结果,在短短的10多年中,社会矛盾空前激化,广大人民忍无可忍,被迫揭竿而起,反对暴政。这不能不说是军功授爵制带来的反面影响。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